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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有潛逃風險 黃之鋒申離港被拒
來源:香港商報網    2019-11-20 09:58
黃之鋒昨到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讓他到外國演講及領獎,杜麗冰法官指,黃之鋒毋須親自到訪,且出國令其潛逃風險倍增,故拒絕黃之鋒的申請,黃按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識港網訊】「港獨分子」黃之鋒早前涉嫌於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並在夏慤道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及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共3罪。黃之鋒獲准保釋候訊,但因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他昨到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讓他到外國演講及領獎,杜麗冰法官指,黃之鋒毋須親自到訪,且出國令其潛逃風險倍增,故拒絕黃之鋒的申請,黃按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涉煽惑非法集結等3罪

杜官指,雖然申請人黃之鋒獲歐洲議會、法國、意大利、德國等國會邀請,以令國外關注香港現時局勢的目的前往歐洲出席演講,英國國會跨黨派小組最近亦邀請黃之鋒到英國倫敦領獎,但本港現時局勢已獲國際傳媒廣泛報道,獎項亦可及後再頒;「Circumstances change. Mind changes.」(意指「情況會變,想法都會變」)如於此時批准黃之鋒出境,相信他有潛逃風險並有可能不回港,故拒絕黃之鋒更改保釋條件。

责任编辑: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