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終極上訴得直 獲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來源:橙新聞 2019-06-26 10:27
終審法院裁定,74歲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定罪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判刑。已服刑完畢的曾蔭權及他的家人今日未有到庭。
【識港網訊】終審法院裁定,74歲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定罪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判刑。已服刑完畢的曾蔭權及他的家人今日未有到庭。
終審法院處理的爭議,包括原審法官有無就「蓄意失當行為」中的「蓄意」正確指示陪審團。曾蔭權一方在早前的聆訊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遺漏了控罪中犯罪意圖的重要元素。律政司一方就指,原審法官的指引簡單清晰,如果陪審團不相信曾蔭權當日在電台節目上,對租用深圳大宅的解釋,就應該入罪。
曾蔭權被控參與處理雄濤廣播的牌照申請時,未有向行會申報與雄濤股東黃楚標,商談深圳東海花園物業租約,經審訊後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判監20個月,其後上訴獲減刑至12個月,他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原文:http://www.orangenews.hk/news/system/2019/06/26/0101200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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