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近日,深圳海關舉行免稅進口科研設備流動監管模式改革新聞發布會。南方科技大學等11家首批參與改革的科研單位正式完成在深圳海關的備案,標誌著深圳海關順應粵港澳大灣區科研創新推動科研要素自由流動的新型海關監管模式改革工作正式啟動。
此次免稅進口科研設備流動監管模式改革,是深圳海關為適應當前在深科研機構免稅進口科研設備流動的強烈訴求,通過簡化海關監管作業手續,將原審核制變為報備制、原紙質申請轉到網上辦理,實現在深科研單位足不出戶就可完成所有免稅進口科研設備自主流動使用的新型海關監管模式。此舉滿足科研單位對設備自主流動的實際需求,大大提高免稅進口科研設備的使用效率,解除科研單位違規風險等後顧之憂。
改革後,當科研單位想要把免稅進口科研設備流轉到其他單位使用時,只需自行通過海關網上辦事大廳“科研設備流動使用”模塊向深圳海關報備,即可實現免稅進口科研設備、儀器與物品的自主移動、攜帶,並可從網上辦事大廳自動獲取海關審核同意的回執。不僅如此,系統還允許科研單位一次性申報多個流動需求。流動使用結束後,科研單位再次通過網上辦事大廳的“科研設備流動使用”模塊向海關提交流動使用說明報告後即完成銷案,整個流程全部實現了網上辦理和無紙化。
深圳海關關稅處負責人說,以往深圳地區的科研單位對國家科技創新項下減免稅優惠政策的利用率不高,免稅進口科研設備流動的便捷性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此項改革實施後,科研單位可直接在互聯網上向海關辦理報備申請和海關核準手續,有效提升其用足用好海關稅收優惠政策的積極性,為深圳加快建成現代化國際化城市提供科技創新支持。
南方科技大學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改革是深圳海關從關區科研單位的實際需求出發出台的扶持科研單位科技創新重大舉措,能夠從根本上解決免稅進口科研設備自由流動的“痛點”問題,滿足科研單位快速研發和科研資源利用最優化的實際需求,從而實現科研創新要素自由流動,進一步增強科研單位技術創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