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版
在這裏認識香港



樽裝水事件檢討報告 11招革新採購機制
來源:大公文匯網    2026-01-21 09:50

【識港網訊】特區政府樽裝水採購去年8月爆出「冒牌水」風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庫局)隨即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財庫局局長許正宇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1月20日公布專責小組報告,以及就採購事件進行的紀律調查結果。

報告提出11項進一步優化措施,包括由今年1月1日起為價值超過1500萬元的貨品合約引入財政審核安排。紀律調查亦發現三名物流署人員未有向上呈報不妥之處,表現不達應有水平,會被停止發放增薪點,其中兩人將受紀律研訊。調查沒有發現前物流署署長陳嘉信疏忽,但會撤回向他頒授銀紫荊星章。

社會各界對政府迅速、全面、深入跟進事件表示肯定,認為此舉彰顯了政府不遮掩、不推諉的擔當,以及提升治理效能、強化問責的決心。

 

基於公眾利益 可即時終止合約

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提出的進一步優化措施聚焦制度改革、重塑工作文化、加強部門間的信息互通,以及應用科技和人工智能四大方向。除了去年10月公布的六項先行措施,新公布的優化措施包括由今年1月1日起,為涉及價值超過1500萬元的貨品合約招標時引入財政審核安排,使之與現行為價值超過1500萬元的服務合約進行財政審核的做法一致。

此外,採購人員可因應採購性質和規模以及實際運作需要,更靈活地把投標者經驗列作「必要要求」,以確保投標者有能力履行合約責任。政府亦進一步更新「標準條款」,訂明政府可基於公眾利益即時終止合約。

應用科技方面,政府物流服務署今年第一季會試點採用人工智能工具協助蒐集投標者和承辦商的資訊。視乎試驗結果,人工智能工具將推廣至各採購部門。

許正宇表示,政府一直站在公眾利益的角度,以開誠布公的態度處理是次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而政府持續優化政府採購制度的決心不止於此,會繼續以革新的決心推動政府採購工作更臻完善,透過有效及切合現代商業社會需要的採購程序,取得物有所值的貨品和服務,使公帑用得其所。

紀律調查報告方面,財庫局局長於去年10月底就事件進行紀律調查。經覆檢相關文件後,調查組識別了超過20名來自財庫局、物流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的人員,要求他們作出陳述,並因應陳述內容約見部分涉事人員。

調查組發現,在是次採購樽裝飲用水的工作中,有三位物流署人員的表現未能達到與其本身職級和經驗相稱的水平,缺乏應有的警覺性和判斷力,以致未能識別明顯不妥之處,亦未能把握時機作出適當跟進及向上級及時匯報,令部門錯過及早識破虛假文書和盡早採取適當行動的機會。

 

三涉事物流署人員停增薪點

基於上述調查結果,現階段表面證據顯示上述三位物流署人員中的兩位,包括一位首長級人員,未能及時識別明顯不妥之處所揭示的重要性並上報,政府會對他們展開正式紀律研訊,並按研訊裁定作出懲處,政府亦會向未達頂薪點的人員停止發放增薪點。至於餘下一位物流署人員,政府會停止向該人員發放增薪點,並給予書面告誡。

調查顯示,因處事人員在事件中未有向上呈報不妥之處,故調查組沒有發現前物流署署長在事件中有疏忽的地方。然而,三名不同級別的物流署人員在事件中的表現皆未達其本身職級和經驗相稱的水平,反映該等不足之處在署內有普遍性。就此,財庫局局長已去信前物流署署長陳嘉信,指出他出任部門首長期間,在提升下屬工作能力及提升他們觸覺和積極性,應更有作為。

 

撤陳嘉信授勳 非懲罰

是次事件引起公眾高度關注,對政府聲譽造成嚴重影響。有見及此,經行政署徵詢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意見後,政府決定撤回早前向陳嘉信頒授銀紫荊星章的決定,並已通知陳嘉信,不會向其頒授銀紫荊星章。楊何蓓茵補充表示,勳章制度本身是一個嘉獎的制度,今次撤回勳章是撤回予陳嘉信的獎勵,並非懲罰。

被問及為何不削減陳嘉信的退休金,楊何蓓茵回應指,問責要基於事實和合乎比例。根據調查組結果事實判斷不同人的責任,陳嘉信對事件不知情。楊何蓓茵表示,不會透露紀律懲處中的人員身份,亦不會回應任何關於他們身份的猜測,因為要顧及同事的私隱。

 

聚焦四方向 11項優化措施

一、制度改革

1·訂立盡職審查工作指引

2·成立「採購及物料管理審核組」加強抽查

3·修訂《招標和合約的標準條款》加強審查和管理合約權力

4·優化採購貨品的財政審核安排

5·為將投標者的經驗列作招標必要要求提供更大彈性

二、重塑工作文化

6·加強人員培訓防範詐騙

7·強化採購人員的主人翁意識和對欺詐行為的敏感度

三、加強部門間信息互通

8·設立電子資料庫共享資訊

9·確保採購部門清楚理解必要要求的重要性,保障政府利益

10·理順政府的一般「供應商名單」

四、應用科技與人工智能

11·建立人工智能工具協助盡職審查

資料來源: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報告

 

「鑫鼎鑫」被揭供應冒牌水 物流署去年速推六措施堵漏洞

 

「鑫鼎鑫」去年被揭向政府供應冒牌水,同年10月物流署公布六項先行措施,堵塞採購漏洞。

 

因應原有合約即將屆滿,政府物流服務署在2025年3月公開招標,揀選合適的供應商為三個地區的政府辦公室供應樽裝飲用水。物流署獲中央投標委員會批准後,在2025年6月批出三份為政府辦公室供應樽裝飲用水的合約。

根據合約,鑫鼎鑫由2025年6月起為港島和部分離島政府辦公室供應由樂百氏製造的「鑫樂」品牌樽裝飲用水,為期36個月,估計合約價值為5290萬元。2025年8月8日,鑫鼎鑫以廣東省暴雨嚴重影響原有製造商運作為由,要求更換樽裝飲用水的製造商。隨後一周內,一連串事件揭發鑫鼎鑫懷疑涉及欺詐行為,物流署遂於2025年8月15日報警。物流署在2025年8月16日暫停與鑫鼎鑫的合約後,隨即在2025年8月19日以無法信納鑫鼎鑫能繼續履行合約為理由,終止該合約。政府於2025年8月20日,終止所有與鑫鼎鑫負責人有關聯的合約。

因應事件,財庫局局長許正宇在2025年8月17日邀請審計署就今次採購樽裝飲用水的招標過程進行審查,並成立由財庫局局長主持的專責小組,審視現行的政府採購機制和相關程序,以堵塞漏洞和避免日後同類事件發生。

2025年10月20日,許正宇公布,物流署已落實六項由專責小組提出的先行措施,圍繞制度改革、加強部門間信息互通和重塑工作文化三方面,盡早堵塞政府採購程序的漏洞。另外,財庫局亦全面公開審計署就審查政府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提交的管理建議書,以展示政府處理事件的決心。

责任编辑:liangf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