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入境旅客處理及進口未完稅煙罪成判囚
來源:大公文匯網 2025-11-06 10:34
【識港網訊】一名入境旅客因處理及進口未完稅煙以及未有向香港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香港法例《應課稅品條例》,十一月四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八個月以及罰款。
香港海關人員九月六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四十五歲的抵港女旅客,並在她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十四萬零六百支未完稅煙,市值約港幣五十七萬七千元,應課稅值約港幣四十六萬五千元。該名抵港旅客隨即被捕。
該名旅客於十一月四日就違反《條例》,被判處監禁八個月和罰款。
香港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香港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 +852 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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