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珠江奔流,向海圖強。做好海事仲裁工作,對深圳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兩次發文,支持深圳國際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建設,打造多元化國際海事法律服務中心和國際海事糾紛爭議解決優選地。自然資源部也在近期發文,鼓勵深圳依託深國仲,積極爭取建設國際海事仲裁中心。
自2021年成立深國仲海事仲裁中心以來,深圳積極探索與港澳合作,探索海事仲裁規則制度創新與制度保障,海事仲裁工作取得重要進展:2024年,深國仲海事仲裁中心受理海事海商案件165宗,同比增長50%;總爭議金額約6.8億元,同比增長超過200%。深國仲2024年受理海事物流案件數量在全國各城市的仲裁機構中位居第一。
深圳海事仲裁國際競爭力逐步提升
海洋是高質量發展的戰略要地,根據《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深圳肩負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重要使命。今年7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時強調“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必須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
深圳海洋產業發達,特別是港口、航運、物流等。伴隨繁榮活躍的航運經濟活動,不可避免會產生大量海事糾紛。海事糾紛基本為跨境糾紛,相比海事訴訟,海事仲裁基於《紐約公約》,其裁決可以在全球172個國家無障礙地執行,加之保密、效率等方面的優勢,已成為解決航運貿易、保險等領域複雜糾紛的首選機制。
早在2015年,深國仲就聯合前海管理局、深圳市交通運輸委、深圳海事局等在深圳前海設立專注於海事物流糾紛解決的服務平臺華南(前海)海事物流仲裁中心,解決當事人之間發生的海事、物流等爭議,推進海事物流行業的整體發展。
2021年2月,根據中央賦予深圳的綜合改革試點任務要求,經深圳市委市政府批准,深國仲設立“深圳國際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作為專業性分支機構,專注於為境內外當事人提供國際一流的海事海商領域爭議解決服務。
現具有海事海商領域專長的仲裁員達到130人,來自23個國家和地區,包括英國、中國香港、新加坡、希臘等世界所有航運中心所在的法域,覆蓋了普通法系和大陸法系兩大法系,讓當事人在國際海事爭議中可以有充足的選擇。
“中心成立以來,累計受理案件的爭議金額近20億元。” 深國仲秘書長趙楓向記者介紹, 2024年中心受案量和總爭議金額均同比大幅增長,還辦理了不少典型案例。最近,一宗爭議金額超3億元的船舶融資租賃案件,涉及附屬特種裝備權屬、法院平行訴訟等複雜的法律問題,仲裁庭最終妥善處理了相關複雜疑難問題,專業又高效地解決了糾紛。
除了辦理海事仲裁案件,該中心還非常注重擴大特區海事仲裁的影響力,包括與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共同開設海商法實務課程,邀請業內知名專家授課,相關專業課程已有超30萬人次收看。
此外,該中心每年在深圳和香港參與“中國海洋經濟博覽會”和“香港海運周”兩大年度活動,舉辦主題研討,致力提升深港海事仲裁的國際競爭力。
加快海事仲裁制度規則創新
國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業務遍及全球的船舶租賃公司,與全球眾多航運企業建立了長期合作關係。其法律部總經理莫燕鋒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一般企業在選擇仲裁機構解決爭議時,除了考慮專業性、執行效率,還特別看重時間成本,比如能否提供“臨時仲裁”服務。
莫燕鋒口中的“臨時仲裁”是傳統國際海事仲裁領域比較普遍的仲裁服務形式。在國際商事仲裁領域中,機構仲裁和臨時仲裁是兩種基本形式。目前,我國仲裁法律體系尚不支持“臨時仲裁”。
對此,深國仲依託香港普通法優勢,引入機構仲裁和臨時仲裁“雙軌制”適用模式,同時提供機構仲裁和臨時仲裁服務。趙楓介紹,具體來說,就是發揮深國仲以及深國仲在香港設立的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雙城、雙院、雙法域、雙規則、雙軌實踐、雙名冊”差異化互補性優勢,建立適應兩個仲裁地不同情況的海事仲裁規則和仲裁收費機制。同時加強與港澳海事律師和市場主體的聯繫交流,與港澳相關機構共同為市場主體提供公正、高效、專業的海事仲裁服務。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十分重視國際仲裁工作,提出要“推進海事仲裁制度規則創新”。
深國仲堅持以市場主體為中心,大力推進海事仲裁制度規則創新。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審判庭二級高級法官奚向陽剛從北京南下深圳,入職深國仲擔任總法律顧問,他表示:“我們將適時修訂海事物流仲裁規則,擴大適用範圍,創新規則銜接,規則修訂中借鑒和吸收一些國際海事仲裁中便利當事人的制度,深化改革。”
他介紹,深國仲還和深圳海事局共同建立了“海事調解+仲裁”機制,深圳海事局在處理水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等糾紛時,調解達成一致的可以引導當事人申請仲裁,賦予調解協議執行效力。“對於此類案件,我們根據相關規定大幅度降低收費的標準。同時,對於當事人約定海事仲裁中心仲裁的案件,我們按照列明的標準,再減免5%的仲裁費用。”
攜手港澳打造國際海事仲裁中心
建設國際海事仲裁中心,對深圳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具有重要意義。深圳作為大灣區核心城市,如何緊抓毗鄰港澳和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特殊優勢,攜手打造跨法域聯動的國際海事仲裁中心?
中國社會科學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張文廣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一直以來國際海事仲裁業務主要集中在倫敦等地,究其原因:一是海事仲裁的涉外程度很高;二是大量國際通用的標準合同默認的就是境外仲裁、外國法適用;三是涉外法律人才缺乏。
他建議,深圳從戰略高度看待海事仲裁中心建設,要做“耐心資本”。深圳毗鄰港澳,是大灣區發展的核心引擎;香港是國際公認的四大海事仲裁中心之一,擁有眾多優秀的普通法專家;深國仲可發揮“雙城兩院”的獨特優勢,探索採取“深國仲+外國法”、“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外國法”等方式,吸引全球人才參與建設國際海事仲裁中心;加大和頂級學術機構的合作,繼續推出海商法精品課程,不斷提升深圳海事仲裁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北京觀韜(深圳)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黃福龍表示,深國仲已經在國際仲裁界積累了全球聲譽,根據英國Queen Mary大學的最新仲裁報告,深圳已經成為全球五大最受歡迎的仲裁地之一,深國仲規則是全球最受歡迎的仲裁規則之一。他建議,接下來,應在 “涉海”企業中加大對深國仲推廣力度,鼓勵國內企業多選擇深國仲,在深圳或香港仲裁。
深圳港集團合規部副總經理呂歐從企業視角出發,建議依託深國仲海事仲裁中心,聯動港澳打造面向全球的海事海商仲裁高地,持續優化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海事法律服務環境。
數說
2024年,深國仲海事仲裁中心受理海事海商案件165宗,同比增長50%。
深圳國際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現具有海事海商領域專長的仲裁員達到130人,來自23個國家和地區。
深圳國際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成立以來,累計受理案件的爭議金額近20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