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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新學年起教師須在IELTS整體評級達到7.5級或以上
來源:文匯報    2024-03-28 09:43

【識港網訊】教育局昨日(27日)公布,2024/25學年起,以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制度IELTS與「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普通話水平測試」,取代「語文能力評核」的筆試及口試,「課堂語言運用」評核則維持,局方與考評局合辦的「語文能力評核」筆試及口試於新學年起停辦。

根據教育局發出的通函,教師須在IELTS整體評級中達到7.5級或以上,並在同一成績單中,聆聽、閱讀、寫作和口語各項均達到不低於7級;普通話方面,要求在國家語委普通話水平測試中獲得二級甲等或以上成績。

英文科主任須在IELTS中整體評級達到8級或以上,並在同一成績單中,聆聽、閱讀、寫作和口語各項均達到不低於7.5級。

IELTS成績設有兩年有效期,新聘或新調派任教英文科的在職常額教師,須持有有效成績方視為達到語文能力要求,如教師在開始任教英文科時,所持有的IELTS 成績已符合相關指定要求,並仍然有效,則毋須再次應考。

 

责任编辑: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