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政府辦公廳一連印發三份與文化旅遊相關的政策文件——《廣州市加快培育建設國際演藝中心實施方案》《廣州市「文旅體一證通」行政審批改革工作方案》《廣州市促進演出市場繁榮發展實施辦法》。其中明確,廣州將加快培育建設國際演藝中心,促進演出市場繁榮發展,提出打造「四個中心」,包括國際文藝精品智創中心、國際演出中心、國際演藝消費中心和國際演藝會展中心。同時啟動「文旅體一證通」行政審批改革,將文化旅遊體育行業相關經營許可審批事項整合為一個准入項目,市場主體實現「一次申請、一證准營」。
創作方面,實施方案提出,要將市文化發展集團發展成為扎根廣州、立足灣區、全國領先的大型文旅投資運營集團。
實施方案不僅提出要吸引全球有影響力的知名藝術家,也提出要吸引企業家,加大對運營、產業經營等領域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推動廣州成為演藝人才匯聚中心。
演出方面,除了大力支持已有的劇院群,還提出要積極協助推進廣東粵劇文化中心、廣東人民藝術中心兩個重大劇場項目,進一步放大重大文化設施的集聚聯動效應。
會展方面,則提出要辦好絲綢之路國際劇院聯盟廣州年會、廣州演藝交易會以及廣東舞台燈光、美術、設備、機械、美妝展,把廣州打造成為國際演藝產品集散地。
此外,實施辦法提出,將在廣州市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設立演出補助專項,每年補助不超過3000萬元。同時,鼓勵外地大型營業性演出主辦單位、演出經紀機構來穗落戶,舉辦大型演唱會、音樂會等演出活動。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在本市設立總部,鼓勵演出票務經營單位來穗設立獨立法人企業。
實施辦法中還表示,對在本市從事營業性演出活動,也根據相應標準予以扶持,如對大型營業性演出(5000人以上)的主辦單位,符合申請補助條件的,按照當年在本市舉辦演出規模給予補助,補助總額最高2000萬元。單場演出售票20000人以上的,單場最高補助20萬元。同一主辦單位每年獲得補助上限為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