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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指引6·1生效
來源:香港商報    2023-05-24 12:31
香港證監會昨日公布有關《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諮詢總結,確定對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規管,將於下周四(6月1日)生效,並將允許散戶參與。

【識港網訊】香港證監會昨日公布有關《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諮詢總結,確定對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規管,將於下周四(6月1日)生效,並將允許散戶參與。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強調,香港全面的虛擬資產監管框架,依循「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原則,旨在提供妥善的投資者保障並管控主要風險,推動業界可持續地發展及支持創新。證監會中介機構部臨時主管蔡鍾輝預料,新指引生效後,散戶最快可於今年下半年在獲發牌的交易平台買賣虛擬資產。

交易平台新牌照6‧1起接受申請

據悉,《證券及期貨條例》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新牌照,同樣亦將於下周四開始接受申請。至於現時存在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蔡鍾輝稱,下周四前沒有在香港營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不能繼續營運;至於當天之前已在香港營運的平台將設有過渡期,須於9個月之內向證監會申請牌照。

證監會金融科技組主管黃樂欣稱,下周四起,海外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若沒有在香港設立業務,就不能在香港招攬生意及推廣。屆時,證監會將積極留意市場情況,並作出執法行動。蔡鍾輝補充說,獲發牌的平台必須確保其客戶有沒有透過「翻牆」進行交易,平台須遵守相關地區的規定,確保網際協議地址(IP Address)是否來自不能買賣虛擬資產的地區。

穩定幣受規管前不供散戶買賣

香港有關規管虛擬資產交易的其中一個重點,在於是否容許散戶參與。證監會表示,是次諮詢中,絕大多數回應者同意向零售投資者提供虛擬資產交易服務。

不過,有意見認為,由於很多虛擬資產並沒有任何實質內容,或是零售投資者無法充分認識和了解所涉及的風險,因此不同意供散戶參與虛擬資產交易。對此,證監會稱認同零售投資者必須了解虛擬資產投資所涉及的風險,因此證監會將繼續與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針對投資者進行有關虛擬資產及其交易各方面的教育工作。

證監會又強調,批准某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納入某虛擬資產以供零售買賣,並非推薦或認可該虛擬資產,亦非對該虛擬資產的商業可取之處或表現作出保證。

對於應該容許哪些虛擬資產在港交易,證監會在諮詢文件特意提到,穩定幣的風險引發國際關注,而相關風險對穩定幣的穩定性有根本性影響,故此認為穩定幣在香港受到規管前,不應獲納入供零售投資者買賣。

衍生工具交易將另行審視

就虛擬資產衍生工具交易,證監會諮詢總結提到,大部分回應者提議,虛擬資產衍生工具應僅限於專業投資者買賣。如零售投資者可買賣虛擬資產衍生工具,便應設有全面的投資者保障措施。

證監會稱,知道虛擬資產衍生工具對機構投資者的重要性,將於適當時候進行獨立審視。雖然虛擬資產市場有其他服務,包括收益、存款及借貸等,但證監會表示,不允許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提供該等服務。證監會強調,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主要業務是擔任代理人,及為客戶的買賣盤提供對盤的途徑,任何其他活動均可能導致潛在的利益衝突,因此需要提供額外保障。

责任编辑:yang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