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12月5日,深圳市發改委發布了《深圳市關於大力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涵蓋推進分布式光伏規模應用、創新光伏項目投融資服務等9方面內容,鼓勵利用工業園區、物流倉儲基地、公共建築、交通設施和居民住宅等適宜場地,按照「宜建盡建」原則布局光伏項目,推廣建築光伏一體化(BIPV),力爭「十四五」期間全市新增光伏裝機容量150萬千瓦。
在培育光伏產業和骨幹企業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企業和科研機構持續提升光伏材料、組件及配套設備等技術水平,強化光伏裝備、電池片及組件、系統集成、電站建設運維產業鏈條;做大做優光伏逆變器、太陽能電池製造裝備等優勢領域,着力推動光伏逆變器向高功率密度化、電網友好化和高度智能化方向發展,積極開發新一代晶硅太陽能電池製造設備。
不僅如此,《若干措施》還提出,深圳將建立光伏產業骨幹企業培育機制,重點支持技術水平高、市場競爭力強的光伏設備製造企業和光伏能源建設運營管理企業快速發展,努力形成一批光伏製造、運維龍頭企業。
在創新光伏項目投融資服務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充分發揮投資引導基金等政策性基金引導作用,鼓勵社會資本積極投資建設光伏項目;發揮深圳氣候投融資改革優勢,引導碳減排支持工具為光伏項目提供低成本資金;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探索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採取靈活的貸款擔保方式,加大對光伏項目的信貸支持。
在優化併網光伏電價結算方式上,《若干措施》提出,推動光伏項目接入深圳市虛擬電廠管理雲平台,實現分布式資源的實時監測和調度。鼓勵光伏項目「自發自用,餘量上網」,對接入虛擬電廠管理雲平台的項目優先安排電費按月度結算;同時,加快推動光伏項目以虛擬電廠模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盡最大限度體現光伏綠電價值,探索建立光伏項目綠電交易與碳排放交易銜接的新業態和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