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10月19日,記者從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會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市發改委於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破產企業信息公示、登記事項和重整信用修復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旨在破解企業破產重整中突出的難點、堵點,加快信用修復、財產解封、財產處置等製度創新,推動破產企業“破繭再生”。
加強管理人履職保障方面,《實施意見》明確,管理人具有代表破產企業的法定資格。行政機關應認可管理人身份,為管理人辦理企業信用修復、信息公示等事務提供便利化辦理渠道,依法保障管理人高效履職。
優化股權解封處置機制方面,《實施意見》強調,企業破產案件受理後,管理人應及時通知採取保全措施的查封單位解除對破產企業對外投資股權的保全和執行措施。經債權人會議同意並向人民法院報告後,管理人可以對企業對外投資股權先行處置,持破產受理法院出具的裁定書、協助執行文書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解除保全措施,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等事宜。因重整計劃草案需要,管理人還可持破產受理法院出具的裁判文書、協助執行文書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出資人股權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登記事項變更登記。
《實施意見》明確,充分運用“互聯網+”手段,建立線上信息共享機制,賦予管理人查詢權限,便利管理人線上查詢破產企業登記信息。逐步完善破產信息向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廣州”推送機制,及時反映企業破產、重整情況。
《實施意見》創新企業信用修復機制。經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後,管理人可以持破產受理法院出具的裁定書、協助執行文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對重整企業進行信用修復,符合信用修復條件的,企業登記機關依法予以辦理,並對外公示。
據介紹,《實施意見》以深化破產工作協作機制,以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職為抓手,細化完善涉及破產企業信息公示、變更登記、信用修復等方面的創新舉措,將有助於暢通破產企業的市場退出、破產重整通道,構建優質便捷的企業全生命週期服務體系,進一步優化全市營商環境。
(原標題《廣州出台新措施推動破產企業“破繭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