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近日印發《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宣傳提綱,對個人養老金制度進行了詳細解讀。
為何要參加?
退休後多一份收入
為什麽要建立個人養老金制度?宣傳提綱提出,立足我國基本國情,借鑒國際經驗,我國努力構建以基本養老保險為基礎、以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為補充、與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相銜接的“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
從整體上看,第一支柱為基本養老保險。截至2021年底,參加人數達到10.3億人,積累基金6萬多億元,基金運行總體平穩,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第二支柱為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截至2021年底,參加企業(職業)年金的職工7200多萬人,積累基金近4.5萬億元,補充養老作用初步顯現。
第三支柱為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此前沒有全國統一的制度性安排,是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短板。
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實施,是適應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的必然要求,有利於在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基礎上,再增加一份積累,退休後能夠再多一份收入,進一步提高退休後的生活水平,讓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質量。
如何運營?
自主選擇金融產品
個人養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均可參加個人養老金。一方面,只有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實現了保“基本”這一前提,參加個人養老金才能體現“補充”養老保險的功能。另一方面,有意願的勞動者參加,可以實現個人養老金長期繳費,持續增加個人賬戶資金積累。
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參加人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建設的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建立本人的個人養老金賬戶。個人養老金賬戶具有唯一性,是參加個人養老金、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之後,參加人指定或者開立一個本人唯一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用於個人養老金繳費、歸集收益、支付,以及繳納個人所得稅,實行完全積累、封閉運行,其權益歸參加人所有。
個人養老金繳費上限起步為每年12000元,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發展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
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內資金用於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由參加人自主選擇。
從國際經驗和國內探索看,多種金融產品參與個人養老金,既有利於滿足不同群體的需求,也有利於市場充分競爭,促使金融機構開發更好的金融產品參與個人養老金。
個人養老金產品由金融監管部門確定,並在信息平臺和金融行業平臺公布。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內資金應購買信息平臺和金融行業平臺共同公布的產品。
如何領待遇?
可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領取
宣傳提綱提出,領取個人養老金有多種方式。參加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等條件後,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並歸集至本人社會保障卡。
參加人死亡後,其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中的資產可以繼承。一是領取條件與領取基本養老金掛鉤,可以切實保障實現補充養老功能。二是領取方式多樣化,方便個人選擇。三是將個人養老金待遇歸集至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有利於參加人三個支柱養老權益的整合和服務,並為調整完善養老保險政策提供支撐。
個人養老金結合實際分步實施、選擇部分城市試行1年後,再逐步推開。這樣安排,主要是考慮個人養老金涉及部門多,需要通過選擇部分城市先行,檢驗具體操作流程並完善,再逐步推廣至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