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聯辦主任王志民3月9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香港代表團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外商投資法草案時,作題為《法治建設引領新時代制度型開放香港獨特優勢和重要作用更加突出》的發言。王志民指出,雖然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內地的社會主義制度,沒有設立本地的人民代表大會,但在「一國」之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所擁有的憲制地位和權力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必須得到尊崇和維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國家根本政治制度必然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治理中發揮其應有的重要作用。
王志民表示,本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進一步彰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崇高憲制地位和廣泛憲制權力
他指出,2018年,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職,開拓進取,實現了良好開局,工作亮點紛呈。比如,完成憲法修改的崇高任務,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確立國家監察制度,夯實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根基。
再如,大興學習之風,組織召開有31個省級人大和有關方面參加的學習交流會,舉辦10期常委會專題學習講座,舉辦省、市、縣三級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學習班,累計3200人參加,為做好新時代各級人大工作築牢思想基礎。又如,堅持改革與法治相統一,制定監察法、電子商務法等8件法律,修改農村土地承包法、個人所得稅法等法律47件次,通過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9件,為改革發展穩定提供法治保障。還如,首次對「兩高」工作進行專題詢問,直面問題、動真碰硬,監督更有力度、更具權威。以上這些創新舉措開創了人大工作的新局面,推動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邁出更加堅實的步伐,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了堅實有力的法治保障。
王志民表示,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擁有崇高憲制地位和廣泛憲制權力。去年兩會我在發言時談到,雖然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內地的社會主義制度,沒有設立本地的人民代表大會,但在「一國」之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所擁有的憲制地位和權力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必須得到尊崇和維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國家根本政治制度必然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治理中發揮其應有的重要作用。從1990年4月七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香港基本法迄今,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憲制權力,先後就與香港有關的事務作出22個決定,就基本法有關條款和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作出6個解釋,為實現香港平穩過渡和順利回歸,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比如,1990年4月,七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關於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決定》和《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成立奠定了法律基礎;全國人大常委會還先後四次對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作出增減的決定,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國旗法、國徽法、國歌法等8部全國性法律。目前,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正有序開展。又比如,香港回歸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5次就基本法有關條款作出解釋,及時回應香港社會關注的問題,起到了釋疑解惑、定分止爭的重要作用,鞏固和提升了香港的法治精神,有力維護了香港的繁榮穩定。
再比如,2017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批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的決定,解決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範圍內實施「一地兩檢」的合憲性、合法性依據問題,為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去年正式通車奠定了法律基礎。去年12月13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一地兩檢」安排符合基本法,並在判決中指出,「人大常委會決定本身就是憲法的憑證」,再次明確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的憲制地位和憲制權力不容挑戰和質疑。
王志民表示,多年來,各位代表在參與國家治理和香港社會事務方面發揮了「雙重積極作用」。大家今後一定能夠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去年11月12日在會見香港澳門各界慶祝國家改革開放40周年訪問團時作出的「維護國家政治體制」重要指示要求,在維護國家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維護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憲制地位和權力、維護特區憲制秩序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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