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來粵發展的港澳青年請注意!這裡有一份就業創業政策清單等待查收。
港澳青年來粵可享受的扶持政策之創業篇
01
一次性創業資助
港澳青年(45週歲以下港澳籍居民,下同)擔任初創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並符合一定條件的,一次性給予10000元創業資助。
(一)補貼條件
1.初創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
(1)屬於在校或畢業5年內的內地學校(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的港澳籍學生。
(2)屬於畢業5年內的國外或港澳台高校的港澳籍學生。
(3)屬於港澳青年且所創辦主體為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
2.初創企業登記註冊滿6個月,申請補貼前連續3個月有在職員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申請時未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二)補貼標準
每人10000元。
(三)補貼對象
初創企業的港澳籍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
(四)補貼期限
一次性。
(五)申請程序
補貼對象應於相關創辦主體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向登記註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咨詢辦理。
02
創業租金補貼
港澳青年擔任初創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並符合一定條件的,每年最高給予4000元/6000元租金補貼。
(一)補貼條件
1.初創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
(1)屬於在校或畢業5年內的內地學校(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的港澳籍學生。
(2)屬於畢業5年內的國外或港澳台高校的港澳籍學生。
(3)屬於港澳青年且所創辦主體為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
(4)屬於港澳青年且在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內創業。
2.初創企業租賃場地用於經營(租賃地址與註冊登記地一致),相關場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自有物業。
3.初創企業申請補貼前連續3個月有在職員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申請時未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二)補貼標準
在珠三角地區的,按每年最高6000元標準給予補貼,在其他地區的,按每年最高4000元標準給予補貼。
(三)補貼對象
初創企業的港澳籍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
(四)補貼期限
累計最長可補貼3年。
(五)申請程序
補貼對象應按1年或2年向企業登記註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咨詢辦理。首次補貼申請應於相關創業主體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提出,核發企業登記註冊之日至滿1年或2年期間的租金補貼。
03
創業擔保貸款
對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並且符合一定條件的港澳青年或其創辦的小微企業提供創業擔保貸款。
(一)個人貸款
貸款條件
(1)提交貸款申請時屬於45週歲以下的港澳籍創業者。
(2)有具體經營項目。
(3)已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辦理法定登記註冊手續(包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類型,下同)。
(4)在提交貸款申請時,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10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
貸款標準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30萬元,創業帶動5人以上就業的借款人,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可提高至50萬元;合伙經營或創辦企業的可按每人最高30萬元、貸款總額最高300萬元實行「捆綁性」貸款。創業擔保貸款利率不超過LPR+50BP,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業承擔,剩餘部分可享受政府貼息。
貸款對象
45週歲以下的港澳籍創業者。
貸款和貼息期限
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期限每次最長不超過3年。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重點扶持對象借款人,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申請程序
創業擔保貸款受理方式由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自行確定。借款人可向企業註冊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咨詢辦理。
(二)小微企業貸款
貸款條件
(1)在廣東省內行政區域內登記註冊的小微企業。
(2)當年(提出申請之日前12個月內)新招用重點扶持對象(如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職業院校畢業生、技工院校畢業生等)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
(3)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
貸款標準
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利率不超過LPR+50BP,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業承擔,剩餘部分可享受政府貼息。
貸款對象
小微企業。
貸款和貼息期限
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期限每次最長不超過3年。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重點扶持對象借款人,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申請程序
創業擔保貸款受理方式由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自行確定。借款企業可向企業註冊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咨詢辦理。
04
創業培訓補貼
有創業要求和培訓願望並具有一定創業條件的港澳青年可參加創業培訓定點機構(或特色創業實訓承辦機構)提供的免費創業培訓。完成培訓後,機構可申請享受每人1500/2000/2800元的創業培訓補貼。
(一)補貼條件
1.創業培訓定點機構(或特色創業實訓承辦機構)為有創業要求和培訓願望並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港澳青年提供免費創業培訓。
2.相關人員參加創業培訓後取得創業培訓(實訓)合格證書。
(二)補貼標準
1.創辦企業培訓(GYB+SYB,共80學時)每人最高可補貼1500元。
2.網絡創業培訓每人最高可補貼2000元。
3.特色創業實訓每人最高可補貼2800元。
(三)補貼對象
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
(四)補貼期限
符合條件的人員每種類型只能享受一次創業培訓補貼,每年最多享受一種類型。
(五)申請程序
創業培訓機構應於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向培訓備案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
05
初創企業經營者
能力提升培訓
創辦初創企業的港澳青年可報名參加由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開展的初創企業經營者能力提升培訓,按每人10000元標準給予資助。培訓實施機構一般為省內知名高校。
(一)報名條件
1.港澳青年為廣東省登記註冊5年內(在2016年8月3日後登記註冊)小型微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初創企業)的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人員(董事長、總經理、董事、監事)、股東、副總經理等主要領導職務。每戶初創企業申請參加培訓人員限1名(申請參加人員須保證有參加培訓時間)。
2.參加過往年地市和省級組織的初創企業經營者能力(素質)提升培訓的學員及其所在企業的其他人員不得再報名參加;嚴重違法失信企業或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經營者不能報名參加。
3.獲得過省級以上政府部門組織的創業比賽獎項的個人和所在企業經營者,可優先錄取。
(二)培訓補助
按10000元/人的標準對培訓實施機構給予資金補助,超出部分由學員自行承擔,學員在校培訓期間的食宿、交通等費用自理。
(三)培訓時間、地點
學制一般為3-6個月,集中授課時間原則上安排在工作日晚上或週末,授課地點原則安排在廣東省範圍內。
(四)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的人員可自主選擇1個專題培訓班,一般通過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官方網址報名。
(五)後續服務
學員按規定完成學業的,承辦機構頒發結業證書。承辦機構在培訓班結束後可評選出一定名額優秀學員,優秀學員可優先推薦參加創業大賽、創業項目推介等活動,參加培訓機構發起的校友交流活動,共享相關創業資源對接服務平台。
06
優秀創業項目資助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每年開展省級優秀創業項目遴選,入選項目可獲得5-50萬元資金資助。近幾年主要通過組織舉辦廣東「眾創杯」創業創新大賽開展項目遴選。
(一)資助對象
在廣東「眾創杯」創業創新大賽有關單項賽中獲得特等獎及金、銀、銅獎的創業項目(單項賽範圍和具體條件、獎項設置以當年度大賽通知規定為準)。
(二)資助標準
1.企業組(或相應組別)特等獎及金、銀、銅獎(或相當獎級)分別按50萬元、20萬元、15萬元、10萬元標準給予資助。
2.團隊組(或相應組別)實行分段資助,特等獎及金、銀、銅獎(或相當獎級)第一階段分別按25萬元、10萬元、8萬元、5萬元標準給予資助;項目2年內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登記註冊後,分別申請第二階段25萬元、10萬元、7萬元和5萬元資助。
(三)資助期限
每個人或每個企業均只能享受一次資助。
(四)申報程序
港澳青年或所創辦企業報名參加廣東「眾創杯」創業創新大賽並獲得相應獎項後,企業組項目資助及團隊組項目第一階段資助由單項賽執行機構匯總提交申報資料。團隊組項目第二階段資助每年組織一次申報,獲獎項目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佈的申報通知進行申報。
07
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入孵
廣東省全力構建以粵港澳大灣區(廣東)創新創業孵化基地為龍頭、以12個重點基地為骨幹、以各地特色基地為基礎的「1+12+N」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體系,有效集成人才、資金、技術、服務等各類創新創業資源,可為港澳青年提供交流、培育、實訓、孵化、展示、對接全鏈條服務。目前,已有12家重點建設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投入運營,有入駐意向的港澳青年創業項目可通過《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導覽》(網址:https://www.cnbayarea.org.cn/service/base/mindex.html)瞭解有關基地情況、支持政策、入駐申請等信息。
粵港澳大灣區(廣東)
創新創業孵化基地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合作共建,作為廣東省「1+12+N」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龍頭的創業孵化(實訓)示範平台。重點為港澳青年提供全週期的創業孵化育成服務。
(一)申請對象
1.主要引進港澳青年、高校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等群體的創業項目(含個人、團隊及企業)。
2.主要引進數字文化創意(含遊戲、動漫、VR等)、5G、人工智能、智能硬件等領域的初創項目(含個人、團隊及企業)。
3.主要引進新一代電子信息、高端裝備製造、雲計算和大數據、信息安全、地理信息、工業互聯網、智慧都市、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內存塊鏈與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與健康、現代農業與食品等戰略性支柱及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非初創企業。
(二)申報條件
1.申請對象應具有一定的市場前景和孵化培育潛力,符合科技、經營模式創新和帶動就業的要求。
2.入駐項目需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無知識產權糾紛及債務糾紛,無違法違規等不良行為記錄,自願接受創新創業孵化基地的相關管理制度。
3.入駐項目需在創新創業孵化基地依法登記註冊、依法納稅、依法統計,其中:團隊或個人需承諾在入駐後1年內辦理工商登記註冊,企業需承諾在入駐後3個月內辦理工商登記變更。
4.重點引進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項目(含個人、團隊及企業):
港澳青年人數比例達30%以上的團隊和企業(註冊企業以繳納社保人數為準);
港澳青年或港澳資企業持股25%以上的;
港澳青年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公司(不含下屬子公司)經理、副經理、首席財務管理人員、首席科技人員、首席產品管理人員及同等級別的高級管理職務的。
5.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項目只需通過「申報—初審—公示—辦理入駐手續」等入駐流程。
近三年在廣東「眾創杯」創業創新大賽,「創青春」中國青年創新創業大賽總決賽、「創青春」廣東青年創新創業大賽總決賽,「贏在廣州」大學生創業大賽總決賽,「青創杯」廣州青年創新創業大賽總決賽,中國創新創業大賽行業總決賽、廣東賽區決賽、廣州賽區決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或金、銀、銅獎的項目,以及天英匯國際創新創業大賽港澳台賽區比賽中獲獎的項目。
近三年在香港民政事務局、香港貿易發展局、香港科學院(科技園)、香港數碼港、澳門經濟局、澳門青年孵化中心等機構主辦的創新創業大賽總決賽中獲獎的優秀創業項目。
獲得廣州市天河區支持港澳青年創新發展政策成長性獎勵的優秀創業項目。
(三)基地支持
政策支持
對入駐的初創項目(含個人、團隊及企業)予以免租,免租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其中:入駐眾創空間(非獨立辦公區)的項目孵化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入駐初創企業辦公區的項目孵化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對入駐創新創業孵化基地的非初創企業收取低償租金,通過增價拍賣的方式在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確定承租空間和價格,租賃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
基礎服務
(1)孵化服務:為入駐項目提供全鏈條全週期孵化服務,包括「一站式」創業服務、創業實訓服務、路演服務、投融資服務、市場對接服務、導師幫扶服務、產品試驗試制服務、基礎配套服務等。
(2)辦公空間:為入駐企業提供聯合辦公空間、獨立辦公室,並配備辦公桌椅、沙發等設備設施。
(3)共享空間:大、小型活動路演廳(30-200人)、會議室、實訓中心、產品試驗試制區、黨群活動室、眾創咖啡、共享茶水間、共享休閒空間、共享書吧、文印室、公共食堂等共享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