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用人單位,人才伯樂獎開始申請啦
來源:讀特客戶端 2021-08-17 10:41
2021年度深圳市人才伯樂獎開始接受申請,該獎項實行「信用審批」模式,符合條件的單位於8月30日前在市人社局官網申報系統提交申請,並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識港網訊】記者從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鼓勵我市各類用人單位、人才中介組織等引進和舉薦人才,2021年度深圳市人才伯樂獎(以下簡稱「人才伯樂獎」)開始接受申請,該獎項實行「信用審批」模式,符合條件的單位於8月30日前在市人社局官網申報系統提交申請,並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據悉,從市外新引進人才的我市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我市新入選省、市引進人才重點團隊所在單位,可以申領「人才伯樂獎」。申請單位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我市依法註冊、登記,依法經營、納稅。
這裡的「從市外新引進的人才」,是指從市外(海外)引進且經我市認定的傑出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和地方級領軍人才、海外高層次A類和B類人才。所引進人才應當為2020年1月1日之後引進,並與用人單位簽訂三年及以上勞動(聘用)合同,申報時仍在職且已在深全職工作9個月以上。地方級領軍人才還應當辦理正式引進手續。
人才團隊應當為2020年1月1日之後入選省、市重點人才團隊。每個人才和團隊只能由一個單位申報(不含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聯合申請),且只能申報一次;團隊內的個人不能作為新引進人才重複申報。
據介紹,用人單位每引進一名傑出人才,獎勵20萬元;每引進一名經我市認定的國家級領軍人才和地方級領軍人才、海外高層次A類和B類人才,獎勵10萬元;每個新入選省、市引進重點人才團隊,獎勵15萬元。由符合我市傑出人才認定標準的人才作為團隊帶頭人的創新創業團隊,貢獻突出、影響較大的,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可申請最高至200萬元的獎勵。人才資源服務機構協助我市用人單位每引進一名經我市認定的傑出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和海外高層次A類人才的,獎勵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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