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實施意見》廣州市將進一步引導金融資源向科技創新領域配置,促進科技、金融與產業融合發展。
該《實施意見》明確6個方面重點任務,包括建設風投創投之都,引導社會資本「投早」「投小」,打造覆蓋種子、天使、VC(風險投資)、PE(私募股權投資)等各階段的全資本鏈條的國有「標杆」創投機構。
《實施意見》明確,建立廣州轄區科技企業信貸統計機制,對科技信貸情況進行動態監測,力爭每年全市科技信貸增速不低於15%。把對科技企業貸款情況作為在穗銀行機構考核評價依據。
《實施意見》還提出,實施掛牌上市「科創領頭羊」工程,境內境外上市並舉,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新三板等市場板塊並重,爭取5年內推動不少於60家科技企業在境內外上市。同時,支持市場化併購重組,探索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總規模為200億元的科技企業併購基金。
在穗港澳科技金融合作方面,廣州將在南沙區、黃埔區開展穗港澳科技金融合作試點。推動港澳機構投資者通過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參與投資廣州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企業(基金);爭取落地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和合格境內投資企業(QDIE)試點,支持廣州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境外投資。在依法合規前提下,探索由穗港澳三地機構共同設立大灣區相關科創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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