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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保就業”企業僱員總數少於3月會被罰款
作者:何潔霞   來源:香港經濟導報    2020-05-19 20:28
香港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聯同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以及負責協助推行“保就業”計劃的代理人羅兵咸永道諮詢服務有限公司代表,出席今日(5月18日)下午4時30分的“保就業”計劃公布詳情記者會。
保就業計劃申請細節記者會

【識港網訊】香港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聯同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以及負責協助推行“保就業”計劃的代理人羅兵咸永道諮詢服務有限公司代表,出席5月18日下午4時30分的“保就業”計劃公布詳情記者會。羅致光表示 ,防疫抗疫基金下的“保就業”計劃將於本月25日(下周一)起接受申請,僱主最快可於6月收到資助。他強調,計劃下6至8月受薪人數,不會較3月份受僱人數少;以及工資補貼將要全數用於僱員工資,否則政府將取回未有用於支付工資的補貼金額,以及有其他罰則。

若僱主濫用或違反計劃條件 僱員可以舉報

他指出,申請計劃的僱主須作兩點承諾,包括6至8月受薪人數,不會較3月份受僱人數少;以及工資補貼將全數用於僱員工資;政府除公開申請參加計劃的僱主名單外,亦會抽查不同機構作現場審核。羅致光強調,準確來說,計劃並非為個別僱員申請就業津貼,而是協助僱主持續聘用僱員。

羅致光表示,保就業計劃下周一開始申請,僱主須就受僱人數作承諾。

他又說,只要員工有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且有關戶口在今年3月31日前開設,便可申領。在強積金計劃、職業退休計劃下,覆蓋了27萬僱主及177萬僱員;另外約21.5萬自僱人士可申請一筆過7,500元津貼,惟自僱人士亦需要在3月31日之前已經開設強基金戶口且未取消。

另外,為期6個月的工資補貼會分兩期支付,第一期支付6月至8月的工資;第二期支付9月至11月的工資。而申請的僱主須承諾,補貼期間不得裁員,把政府工資補貼金額全數用於僱員工資,如有違反, 僱員可以舉報。調查屬實,政府將取回未有用於支付工資的補貼金額,以及有其他罰則。

他更詳細介紹說,若僱主在補貼期間任何一個月有支薪的僱員的總數,少於今年3月的僱員總數,無論當時有否支薪,僱主須向政府繳付罰款。有關罰款的計算方法,是以補貼額乘以僱員減幅百分率,再乘以罰款百分率,而罰款百分率介乎10%(少於10人)至80%(不少於500人)。

他又說,若僱主在補貼期間(6﹑7﹑8月)未有把領取的當月補貼全數用於支付僱員同一月份的工作,政府將取回未有用於支付工資的補貼金額,計算方法為補貼額減去實際向僱員支付的總薪酬開支。

5月25日早上7時開始申請

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表示,有關表格可於下星期開始於網上填妥,她表示相信僱主只需15分鐘可完成;僱主須填寫指定表格,包括須附上強積金及銀行月結單等資料,上載至“保就”計劃專用網站;自僱人士除個人資料外,只需提供強積金受託人名稱等資料上載。

馮程淑儀表示,5月17日會設專用網站,有關表格可於5月25日開始於網上填寫。

她表示,保就業計劃的官方網站將會在5月19日上午9時正式推出,網上有關申請表格則會在5月25日早上7時至6月14日晚上11時59分期間開放,僱主或自僱人士可以透過官網申請。

她表示,所有僱主和自僱人士要授權保就業計劃代理人接收強積金受託人提供的強積金記錄,以及受託人向代理人提供有關資料。受託人在獲得申請人受權後,會把強積金記錄說明書直接提供代理人,申請人亦可要求其強積金受託人提供有關證明書副本作參考。

她繼續介紹說,強積金計劃僱主申請時,需填寫以下資料:1.商業登記證或其他機構登記相關資料;2.強積金受託人名稱;3.強積金計劃名稱(涵蓋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參與的所有強積金計劃)及註冊/參與編號;4.僱主持有的銀行戶口編號;5.銀行月結單的掃描副本。

她提醒,申請前僱主在網上先閱讀申請需要準備的資料,預計一般在15分鐘可完成所有填表申請程序和上載資料。她又指,5月25日後會在北角、觀塘、荃灣開設三個服務處,如果有僱主填寫申請表格有困難或有疑問,可以預約時間,服務處會有職員協助填寫申請表和上載資料。

责任编辑:sy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