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在香港,很少建築會在改建後還原至原有的功能,舊立法會大樓卻是一個例外。這座建築在一九一二年至一九八五年期間為香港高等法院,由於香港在「九七」回歸前的終審法院是英國的樞密院,所以這裡在回歸前曾是香港最高司法機構。不少經典的大案如「跛豪案」、「林過雲案」和「紙盒藏屍案」等都曾在這裡審理。隨着高等法院遷往金鐘的新高等法院大樓,這座建築自一九八五年開始用作香港的立法會(「九七」回歸前稱為立法局)大樓,為香港定下很多重大法案。
由於立法會議員人數逐漸增多,對空間的需求亦不斷增加,於是政府便決定在添馬艦旁的空地興建新的政府總部和立法會大樓。二〇一五年,這座大樓將再次交予司法機構使用,並將改作香港終審法院。時光流轉,這座建築物將恢復其司法用途,延續過往近百年的使命,再一次改變香港的現在與未來。
壁壘分明的設計
在法院建築物的設計裡,最重要的並不是把建築物裝飾得冠冕堂皇,而是確保法官、律師、疑犯、公眾擁有各自的通道。這一設計目的在於避免法官於審判前後與疑犯及其律師在法院範圍內有任何接觸,從而避免偏私的情況出現。〔注:在英式法制下,高等法院或以上級別法院的法官權力相當大,他們除了可以影響審理中的案件之外,他們的判決會成為案例,並成為普通法(Common Law)的一部分。在地方法院判案時,地方法院的法官需要根據高等法院的案例作出裁決,所以某程度上高等法院的法官可以說是在「制定」法律,因此他們的中立性十分重要。〕
所以在舊高等法院大樓正門法官和職員有自己的通道,而公眾人士和律師的通道設在法院正門的另一側;犯人通道則設在有泰美斯女神的一邊,其喻意為犯人將得到公平無私的審判。如此說來,在法官席的一邊(原為立法會主席的一邊)是法官和職員通道,在公眾席的一邊則是昔日公眾和律師的入口,而有女神的一邊是大樓的後門,向遮打花園的一邊才是正門。舊高等法院大樓便是以正、後門來分隔各方路線,可謂壁壘分明。
在改為立法會大樓之後,壁壘分明的格局就更加明顯。由於立法會經常審議一些具爭議性的法案,因此示威、請願的人士不少。警方通常會預先在舊立法會正門左、右兩邊欄起鐵馬來分隔正、反雙方的示威者。就如二〇一〇年「反高鐵」和「反政改」運動的事件,正、反雙方都熱血沸騰,警方便需要將兩方分別隔開在舊立法會的正、後門,以避免衝突發生。根據過往經驗,支持政府的一方就多數在正門(即遮打花園的一邊),反對政府方案的一方就在後門(即皇后像廣場的一邊)。
這是因為政府官員多數會乘車到舊立法會開會,而後門是不能讓汽車駛入的,故官員必須由正門出入。亦因為如此,後門才容許搭建演講台,方便反對政府的一方在集會時發表演講及聚集群眾。就是這樣的一個安排令到舊立法會大樓無論內與外都充滿着政治火花。此時,假若大家從太子大廈的高處俯瞰舊立法會大樓的話,便會看到這座建築物分隔了皇后像廣場和遮打花園,而正、反各據一方,壁壘分明。
花十二年興建的珍貴古蹟
這座建築物在一八九八年由英國建築師Sir Aston Webb(1849-1930)及Edward Ingress Bell(1837-1914)設計,Sir Aston Webb亦是設計白金漢宮東立面、英國維多利亞與艾伯特博物館(Victoria and Albert Museum)的建築師。為了突出法院形象,Sir Aston Webb在建築物的門廊上三角楣飾的頂部加了一尊代表公義的泰美斯女神(Themis)雕像,女神雕像高二點七米,右手持着代表公正的天秤,左手持着象徵權力的劍,蒙上雙眼,表示法律精神不偏不倚,公正嚴明。
值得一提的是,這座大樓始建於一九〇〇年,直到一九一二年才完成。雖然那是個沒有電腦的年代,當時的建築科技亦不及現在,但是花十二年去興建一座三層樓高的建築物,所費時間會否過長?
原來,當時混凝土和鋼材還未開始普及,整個大樓是用花崗岩石來建造的。不過要找到符合硬度的花崗岩石絕非易事,承建商結果花了八年來尋找適用的石材和巧手的石匠。另外,外立面上一系列的圓拱門不是偶然加上的元素,亦非建築師單純為了美學而設的裝飾。這其實是由於石材的橫跨度不大,橫向空間需要使用拱門來承托,因此在尋找石材的過程中最困難的除了挑選主柱之外,拱門中的基石,作為整個拱門最受力的支點,體積雖小,卻擔當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這座大廈也是香港少有中西合璧的建築物。大家可能會覺得奇怪,這大廈在外形上好像並沒有糅合中國的建築特色,但其實秘密就藏在其所用的建築材料當中。大樓的四坡屋頂以雙層中國瓦片鋪砌,並採用精心雕琢的中式柚木托架承托屋簷。這正是英國Art and Craft Movement 的精髓,建築物需反映當地材料的色彩和質感。由於香港夏天天氣炎熱,所以大樓地下築有拱廊,一樓設有露台,既可防止陽光直接照射大樓內部,同時亦有利通風,幫助散熱。
龐大維修費
舊立法會大樓在一九七八年曾因為中環地鐵站的擴建(即現在遮打花園和香港會出口)而受到不少破壞。當要建造如此大型的地底空間時,需要挖走泥土和抽走地下水,然後建造護土牆(Diaphragm Wall)。儘管地盤監工會補回泥土所失去的水分,但始終難以令四周的泥土水分回復原有狀態,結果導致舊立法會大樓的石柱受力不均,整座大樓出現六百條裂痕。最後需要動用數百萬元維修,幸好當時政府是地鐵公司的大股東,才沒有引發訴訟。
儘管立法會大樓能逃過這場浩劫,但由於花崗岩始終是天然材料,容易受酸雨和風沙破壞,這座大樓每天需要花費近四萬元來維修。同樣的情況亦存在於旁邊的舊香港會大樓,它同樣屬於這種花崗岩式的結構,可惜由於維修費驚人且空間有限,業主便把整個大樓拆卸,改建成現在的香港會大樓,因而令舊立法會大樓成為香港現時唯一一座花崗岩建築,亦相信是唯一一座中西合璧的建築。如果舊立法會大樓不是政府物業,亦沒有一早納入為法定古蹟,它的命運也許會如舊香港會大樓一樣被送往堆填區。
雖然舊立法會大樓每天都以「燒銀紙」的方式來維護,但由於現存的舊建築物中極少以花崗岩作為結構,更何況優質的花崗岩難尋、合適的石匠難求,即使大灑金錢亦未必能重建同樣的一座大樓。可想而知,舊立法會大樓是非常珍貴的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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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節選自《築覺:閱讀香港建築(增訂版)》
《築覺:閱讀香港建築(增訂版)》
作者:建築遊人
出版社:三聯書店
出版時間:2019年7月
原文鏈接:http://www.orangenews.hk/culture/system/2019/08/06/0101231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