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作為深圳一張亮眼的生態名片,紅樹林濕地有了專門的法規護航。《深圳經濟特區紅樹林濕地保護若干規定》經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擬於11月5日起正式實施。
深圳福田紅樹林是全國唯一地處城市腹地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也是東亞—澳大利西亞候鳥遷飛通道上的關鍵驛站。早在上世紀90年代,深圳就開啟紅樹林法治保護探索。市一屆人大常委會作出專門決議,推動濱海大道規劃北移避讓紅樹林保護區,並建成全國首條鳥類隔音牆,實現城市發展為生態保護讓路。
隨著城市化進程持續深化,深圳紅樹林濕地保護面臨新形勢、新要求。當前深圳正全力創建國際濕地城市,有必要通過專門立法,為全球高密度城市生態保護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法治示範。
《規定》構建分級分類、可持續發展的保護體系,對紅樹林濕地實行全面保護,將紅樹植物群落、灘塗、潮溝、淺水水域及在紅樹林濕地棲息、覓食的各種野生動物納入保護物件範圍。明確禁止投放、種植危害紅樹林濕地的物種,加強紅樹林濕地有害生物防治和外來物種管控,維護紅樹林濕地原生生態系統穩定與生物多樣性。同時,禁止佔用紅樹林濕地。擅自使用、佔用濕地並造成損害的,由責任人承擔修復責任;對於因歷史原因、公共利益、重大自然災害造成濕地受損,或是修復責任主體滅失的情況,則明確由區政府組織開展生態修復。
今年初,網友建議深圳灣公園加裝路燈提亮步道。為避免強光干擾候鳥越冬棲息、打亂遷飛節律,公園管理中心婉拒增設路燈,這一“為鳥熄燈”的生態暖心舉措廣受點贊。
此次立法將深圳特色護鳥實踐固化為法條,明確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候鳥保護,開展紅樹林濕地候鳥資源調查、監測和評估,優化紅樹林濕地候鳥棲息地及其周邊區域夜間照明佈局與管控,推動鳥類友好城市建設,將深圳“為鳥熄燈”實踐上升為法定要求。
前不久,設立在深圳的國際紅樹林中心正式進入實體化運行階段,展現了中國政府在推動全球紅樹林保護政府間協作方面的務實與擔當。《規定》以立法形式為該中心建設運行提供法治支撐,明確市人民政府應當為國際紅樹林中心高標準建設、高水準運行提供必要保障,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紅樹林濕地保護協作,加強與全球紅樹林集中分佈區和候鳥遷飛通道沿線主要城市的交流與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