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稅收罪案調查科調查主任蔡卓勳指出,行動期間人員鎖定多種類型的香煙零售點,包括報檔、士多、辦館、雜貨店以及流動小販檔,喬裝成顧客進行試購。執法人員分別在西灣河、油麻地、葵涌及沙頭角的11個零售點,發現有店舖涉嫌以低於應課稅價值的價格出售香煙,隨即採取行動拘捕相關店舖的職員及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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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檔東主被捕。
蔡卓勳表示,調查中發現部分零售點除了公然售賣私煙外,亦有商戶以較便宜的價格出售與完稅香煙包裝極為相似、附有法定健康忠告的「白牌煙」,企圖混淆視聽。根據去年9月已生效的新修訂《應課稅品條例》,這類低於法定稅價的「白牌煙」除非能證明已完稅,否則會被法律推定為未完稅的私煙。
海關呼籲香煙零售商切勿出售來歷不明的香煙,對來貨價低於法定稅價的產品必須提高警惕。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