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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終極上訴得直
來源:香港商報    2025-03-06 11:16

【識港網訊】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與2名前常委鄧岳君和徐漢光,涉於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罪名成立,被判囚4個半月。3人於1月8日提出終極上訴,終審法院今日(6日)宣布3人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案件由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非常任法官陳兆愷5名本地法官審理。4項上訴議題包括:包括在控罪元素方面,控方須否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還是只需證明合理地懷疑「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便可;考慮被告可否在刑事檢控中質疑警方要求違憲時,應套用「同一人」測試還是只視乎涉案罪行條文;警方通知書可否要求被告交出香港國安法實施前的文件;公眾利益豁免權(PII)內容受遮蓋有否損害公平審訊。

律政司認為毋須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警方只需達到有「合理理由相信」對象為「外國代理人」,即可發出通知書要求提交資料,讓當局能有效維護國家安全。

责任编辑:zhaopengc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