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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将實施
來源:香港商报    2023-12-27 10:35

【識港網訊】  12月25日,《中山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召開。中山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立法發言人馮鏡華解讀《中山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內容,中山市發展改革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部門負責人分別介紹貫徹落實條例的具體措施。該《條例》於2023年11月28日公布,將於2024年1月1日正式實施。

39項制度措施全方位優化營商環境

《條例》旨在全面規範政務環境、市場環境、法治環境,構建企業從開辦、投資建設、生產經營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政務服務體系。一是結合中山實際情況,細化國務院條例和省條例的規定、操作;二是借鑑深圳的成功經驗,轉化為中山制度安排;三是將中山市優化營商環境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形成固定的39項制度措施,全方位為企業營造良好的法治化的營商環境。

為促進招商引資,提升產業競爭優勢,《條例》首先從吸引「企業進入」方面進行了明確,共設立了8項制度措施。其中,從產業協同發展、產業園區規劃建設等方面設定了2項制度措施。同時,簡化企業設立程序,圍繞企業准入准營、財產登記、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設定了4項制度措施。此外,《條例》還提出了完善企業人力資源服務的具體做法,從企業用工、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人才培養、矛盾糾紛化解等方面設定了2項制度措施,提升企業用工便利度,解決技能人才短缺、人事關係的問題。

在促進企業發展壯大方面,《條例》從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為企業融資提供支持、重視企業訴求和政策服務、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優化執法監督措施、強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監督考核六個方面設定了30項制度措施。其中,針對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提供惠企便民的高效服務,《條例》圍繞政務服務標準化、政務服務平台、政務服務流程、行政許可和審批、辦稅效率、政務服務評價等方面設定了7項制度措施。

在市場退出機制方面,《條例》旨在進一步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渠道,降低市場主體退出成本,激發市場主體競爭活力,條例共設定了1項制度措施。

    全面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根據《條例》,市發展改革部門是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督促、協調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圍繞相關要求,中山市發展改革局主要做好「四優」工作:完善制度架構、編制任務清單、協調調度考核、市鎮聯動發展。

具體表現為:2022年,中山市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成立,進一步壓實責任、推動改革;今年以來,中山市發展改革局在12大領域研究制定133項具有一定前瞻性的年度重點任務清單,目前各項任務清單正在抓緊推進落實;市發展改革局正建立完善營商環境改革工作考核機制,樹立正向激勵導向,鼓勵爭先創優、改革創新及主動對標借鑑、複製落實先進經驗做法;抓好措施落地的「最後一公里」,市發展改革局會同市各相關部門協作合力,聯合鎮街找準營商環境建設領域短板差距和着力點,研究制定77項鎮街營商環境建設任務清單,推動鎮街營商環境建設能力提升,實現全市營商環境均衡發展。

作為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中山市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今年8月,中山市成功獲評國家第四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區。近年來,中山市在全國地級市信用狀況監測月排名中持續穩定保持全省先進位次,中山市發展改革局不斷探索實踐、廣泛開展信用惠企便民服務,全面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已實現219個事項「免證辦」

《條例》將中山政務服務實際與國家、省及深圳等地先進經驗吸收貫通,轉化為7方面的制度措施,形成了大平台、大數據、大服務、強督辦的「三大一強」特色。一是健全數字大平台體系。牽頭建設一體化政務服務、經營主體綜合服務及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推動營商環境及涉企服務向數碼化、便利化提升。二是深化政務大數據應用。全力推廣應用電子證照、電子印章及電子簽名,強調減少經營主體材料提交和業務跑動次數,可以通過省、市政務大數據中心共享獲得的,不得要求經營主體提供。加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持續推廣電子保函、電子印章的招標投標領域中的應用。三是做優涉企大服務。加快推進涉企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編制政務服務事項清單並統一通過政務服務平台向社會公布,實現同一事項無差別辦理;建立完善一次性告知、告知承諾、容缺受理等制度,最大限度給予經營主體辦事便利。四是加大涉企訴求督辦力度。建立經營主體訴求快速響應機制,並督促承辦單位履職盡責。

目前,中山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已對照《條例》內容持續發力,全力為企業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在數字平台方面,建成一體化政務服務、中易辦綜合服務及公共資源交易等服務平台,提供招商引資、產業資源供需、「工改」、惠企政策等線上服務。

责任编辑:jiem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