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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發局:大灣區金融數據樞紐
來源:香港商報    2022-12-12 15:40
金發局發表題為《連接數據:將香港打造為跨境金融數據樞紐》的研究報告。報告參考全球通用的跨境數據管治方法,提出六項政策建議。金發局主席李律仁認為,相關建議可將香港發展成為大灣區金融數據樞紐奠下基石。

【識港網訊】金發局發表題為《連接數據:將香港打造為跨境金融數據樞紐》的研究報告。報告參考全球通用的跨境數據管治方法,提出六項政策建議。金發局主席李律仁認為,相關建議可將香港發展成為大灣區金融數據樞紐奠下基石。

金發局認同數據流通對於金融服務業在大灣區內的進一步融合至關重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應該運用其完善的資訊科技基礎設施及雄厚的研發及創新實力,將其定位為大灣區的金融數據樞紐,以促進區內數據的連動性,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六項政策建議,包括:(一)清晰說明有關跨境數據流動的法規;(二)加強大灣區內的數據管治及政策協調;(三)制定大灣區內跨境數據轉移的標準合同條款;(四)設立第三方認證機構,對大灣區內的跨境數據轉移進行公正的規格評估;(五)探討使用新技術來實現大灣區內的跨境數據轉移;及(六)吸引及培育具有技術及數碼相關技能的人才。

助深化大灣區一體化發展

報告提到,大灣區城市的現有法律體系無意中使香港及其他大灣區城市之間的數據共享帶來挑戰,因而削弱區內企業的營運效率。有鑒於此,大灣區需要一個金融數據樞紐來促進數據自由流通。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擁有世界一流的資訊科技基礎設施,具備成為金融數據樞紐的堅實基礎,使區內的數據交換更為順暢。這亦與全球趨勢一致,因許多區域經濟區亦已制定各種機制及方法,促進經濟體之間的數據流動。因此,香港(及大灣區)應緊跟步伐。

報告續稱,為發展香港成為金融數據樞紐,政府應明確其數據政策及法律,尤其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33條及有關網絡安全的法律。此外,政府亦應與內地相關單位合作,制定跨境數據管治標準,先從推行試點項目入手;採用創新科技,幫助克服大灣區內三個法律體系中各數據法律帶來的合規挑戰;及培育相關人才。

李律仁表示:「數據流動牽涉眾多因素,需要仔細考慮安全、經濟穩定和營運環境等各方面。同時,促進金融服務業及其他行業更自由的數據流動機制是促進大灣區進一步融合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報告雖然聚焦大灣區內金融數據的連通性,但在時機成熟時,有關當局可考慮將報告的建議範圍擴展到涵蓋其他類型的數據和行業。我們相信有關建議將為香港發展成為大灣區金融數據樞紐奠下基石,有助進一步加強大灣區內數據互聯互通,深化大灣區一體化發展。」

责任编辑:yang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