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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米內有避雨處是理想城市必要條件
來源:橙新聞    2022-07-22 13:01
“一座城市,理應讓行人在一百米範圍內找到避雨處”。

【識港網訊】深圳最美的地方是哪裏?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答案。如果讓我選擇,我的答案是中心公園。

這個占地147公頃的公園,原先是城市綠化隔離帶,1998年被改造為中心公園,成為城市中心的綠洲。

中心公園東臨華富路,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視為深圳的新老分界線,它西面的福田CBD是21世紀以來深圳發展最快的地區。正是踏入新世紀的2000年,深圳獲評為中國第一個國際花園城市。

在寸土寸金的商業地塊裏,這片難得的綠地沒有圍墻,無需門票,成為許多深圳人繁忙過後的休憩之地。也正因此,有人將深圳中心公園比作紐約中央公園。

城市規劃背後的人文精神

說起紐約,它的城市建設已被視為全球商業都市的典範之一,中央公園作為地標,象征著城市商業與自然的和諧。但紐約的城建也曾走過彎路,曾意圖以大拆大建完成新型城市的建造,所幸簡·雅各布斯挺身而出,只身挑戰規劃領域的主流話語權,賦予美國城市不同的面貌,這便有了《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一書。

關於城市建設,上世紀50年代的美國有一種論調:“只要我有足夠多的錢,就能把城市建設好”,也就是俗稱的“大氣魄和大手筆”。

雅各布斯將這種想法稱作“一廂情願的神話”。她這樣抨擊當時美國的城市建設:“那最初的幾十億建了些什麽:低收入住宅區成了少年犯罪、蓄意破壞和普遍社會失望情緒的中心……中等收入住宅區則是死氣沈沈、兵營一般封閉,毫無城市生活的生氣和活力可言……人行道不知道起自何方,伸向何處,也不見有漫步的人。快車道則抽取了城市的精華,大大地損傷了城市的元氣。這不是城市的改建,這是對城市的洗劫。”

在《模擬城市》之類的遊戲裏,玩家可以建造一座夢幻城市,而在現實中,每座城市都必須面對真實的人。雅各布斯所倡導的,正是城市規劃背後的人文精神。

1916年,簡·雅各布斯出生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州斯克蘭頓,早年做過記者、速記員和自由撰稿人,1952年任《建築論壇》助理編輯。在負責報道城市重建計劃的過程中,她逐漸對傳統城市規劃觀念發生了懷疑,認為美國大城市正面臨某種災難,城市建設使得“完整的社區被分割開來”,並由此寫下《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一書。

這本書激怒了當時的美國城市規劃者們,他們認為雅各布斯不過是婦人之見。但歷史證明一切,正是雅各布斯的理念徹底改變了美國的城市建設,終結了上世紀50年代美國政府以鏟除貧民窟和興建高速公路為主要特征的城市建設運動。這位習慣走街串巷,關註城市細節的女人,發現了許多規劃者忽視的東西,而這些才是城市的真諦。

核心無非“人性”二字

雅各布斯的城市理念,核心無非“人性”二字,它毫不機械,甚至隨遇而安。它使得城市變成一個有機整體,生機勃勃,並呈現著無盡的多樣性。在她看來:“惟有當大城市的街道具備了內在的特征,讓互不相識的人能夠在文明的、帶有基本的尊嚴和保持本色的基礎上平安地相處、容忍,才是正常的。”

但在錯誤的城市規劃中,多樣性恰恰消失了。設計者們遵循單一功能導向來進行城市改造,人為將城市劃分成一個個功能區塊,反而扼殺了城市活力。

在這個過程中,充滿著各種偏見與傲慢。比如城市規劃者口中的“恐怖貧民區”,經過雅各布斯實地考察後發現,其實是“勾嵌得整齊的磚墻,新的百葉簾”,並被“活潑、友好和健康的氣氛”感染。而且,這個區域的少年犯罪、疾病和嬰兒死亡率都非常低,恰恰與專家們認為的相反。

結果,原先居住在這裏的人們被迫離開,反而失去了生存空間和良好氛圍。本意是清除貧民區的城市建設,最後建造了一個又一個真正的貧民區。

所幸的是,後來的西方城市規劃漸漸走出誤區,並在雅各布斯的人文理念指引下前行。

反對公共空間被壓榨

我對理想城市的構想基於雅各布斯的思想,也比較復雜:它應該現代化,不將落後當特色,但也要有人情味。它當然應該有CBD或CAD(Central Action District),但不該只有摩天大樓和僅有孤零零幾棵小樹的寬闊街道。它應該新舊建築並存,甚至比鄰而立,西裝革履的上班族與在自家門口曬太陽的老人家能同時進入旅行者的相框。它要有豐富多元的飲食文化,不僅僅局限於某種口味。它要有悠久的歷史,但歷史建築又不能破敗失修。公共設施當然要齊全,要有足夠發達和多層次的交通體系……

作為一個對現代文明和科技甘之如飴的人,我一向不反對高樓大廈。我反對的是新舊城市的撕裂,反對的是高樓大廈帶來的無差別區域性整體拆除,反對的是公共空間被壓榨。

臺北是一個出色的城市樣本,對於許多喜歡大拆大建的人來說,臺北過於雜亂也過於“小家子氣”。即使是101大樓周邊,也有低矮陳舊的樓房和空置荒地。可在我眼中,它就是一座理想城市。

這座城市給我的最深印象源自一場夜雨。那天晚上,我獨自在街上遊蕩,遇到老書店就進去看看。突然下起大雨,沒帶傘的我狼狽而行,可走走停停,卻發現自己並未淋濕。老建築的騎樓、新建築的屋檐,還有隨處可見的便利店、小吃店,不但可以避雨,也可以讓我自由選擇前行或停留。唯一的障礙也許是過馬路,可並不寬闊的馬路,依然能給你提供最短的通過時間。這讓我想起了一句並不起眼的話——“一座城市,理應讓行人在一百米範圍內找到避雨處”。

如果你常看美劇或者電影,想必也會對發生於紐約的避雨鏡頭有依稀印象。即使“迎雨而上”的《紐約的一個雨天》,也不乏避雨者的身影。曾被雅各布斯詬病的紐約,多年前就成為了百米內必有避雨處的城市。它過分密集的高樓大廈,並沒有切斷行人的騰挪空間。

如果說深圳中心公園足以對標紐約中央公園,那麽,深圳的CBD又是否做到了百米內必有避雨處?

责任编辑:l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