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版
在這裏認識香港



【識港話事】新特首以「結果為目標」作為公務員改革的切入點
作者:劉勇飛   來源:識港網    2022-05-17 17:45
因為推行香港公務員改革,全面落實以「結果為目標」時,相當於是整頓吏治的舉措,首當其衝的就是公務員團隊,相信會有各種阻力,期待李家超能夠披荊斬棘,勇擔當、敢碰硬、善作為,逢山能開路、遇水能架橋,消除影響香港社會政治生態好轉的各種痼疾,衝破制約香港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的各種利益藩籬,有效破解住房、就業、醫療、貧富懸殊等突出問題。

最近幾年,香港特區政府應對黑暴社會運動和新冠肺炎疫情中的重大事件過程中,香港公務員團隊被貼上「不夠愛國和不熟國情」、「懶政躺平」、「執行僵化」、「推卸責任」和「只重程序不重結果」之類的標籤,公務員的表現問題日益凸顯。因此,要求改革公務員體制等問題的聲音不絕於耳,更是箭在弦上。

李家超在參選行政長官期間也表明政府會改革公務員團隊,但多次強調公務員其實很優秀及投入,可能因為一些程序或系統問題,導致總體力量打了折扣,因此未必屬個人問題,而是系統問題。事實上,李家超引述早前有國際的報告指香港公務員的效率排第一,可見香港公務員的表現一點也不差,不單可以媲美全球公務員,甚至是優於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公務員。

那麼,香港公務員團隊為什麼最近幾年被貼上這些不太友好的標籤呢?筆者認為,香港公務員團隊主要有兩點問題,一是不夠愛國和不熟國情,二是過度講程序公義。只要用心、有序地疏理這兩點問題,相信可以消除香港公務員團隊這些不太友好的標籤。

香港特區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當選人李家超在4月29日發表的政綱倡導以「結果為目標」,並設關鍵績效指標(KPI)作為評核機制和標準,相信是以此作為公務員改革的其中一個切入點,筆者認為李家超是找準了痛點,是對症下藥。

香港特區《公務員守則》的「操守準則」第一條「堅守法治」明言:公務員必須依循適當程序辦事。在作出決定時,須在所獲賦予的職權範圍或酌情權限內,以及不可超越所獲授的相關權力範圍。這個準則,簡稱「程序公義」。多年來,這「程序公義」往往變成只有「程序」,沒有「公義」。就以幾個月之前發生的虐兒事件,社署跟足指引辦事,但是否真正發揮監管效果,又或者出現指引沒寫但明顯已有問題的情況時,「程序」反而變成了卸責的藉口。

愛國屬於政治因素,程序屬於技術問題,下面我將聚焦談一談如何加強香港公務員團隊的愛國言行和程序公義的情況。基於這些問題,我提出以下幾個建議:

一是把將愛國活動確立為KPI考核的核心指標之一。以往,香港公務員常常以「政治中立」為藉口,不參與愛國活動、不承擔愛國義務,甚至有部份更參與到反對派的陣營之中,現時愛國者治港,必須增加香港公務員對愛國活動的參與度。

二是設立公務員「年度考核的量化指標」,要「量和質」兼顧。不能放任少做少錯的心態繼續。不能只簡單考察公務員是否犯錯,即只有扣分項,應設立加分項,鼓勵公務員多做,或者出於將功贖罪的心態,即使先前犯錯,之後也會努力去立功以平衡總體的考量。

三是公務員不能只重執行,要加強公務員的政治決策與創新能力。要改變以往殖民地遺留下來只重視公務員只重執行的考察與培養習慣,加強與內地知名學府與政府機構的交流,增強公務員的「主體性」,主動創新、重視決策。

四是加強「程序」自我完善的鼓勵機制。雖然改革需要自上而下,但是往往一線處理具體實務的基層公務員能發現市民的需要以及上層設計的步驟程序在實際應用中可待完善的地方,而現今的公務員考核制度中,一來基層公務員缺乏將問題有效匯總上報的渠道,二來也沒有鼓勵基層公務員這種行為的機制。對確實有建設性的匯總意見,進行公示和評比,在公示和評比中獲得優異者,就可以納入表現之中。

五是延長公務員試用期至5年。公務員試用期以往曾由3年延長至5年,後來又縮短至3年,為適應新形勢及增加試用期公務員的積極性,建議將現有試用期再延長至5年。目前的3年考核時間太短,但許多政府項目或工程都是至少以5年起步,再加上未來還將有內地交換項目的開展,起碼交流的年限都要一至兩年,原有的三年試用期考核不再適應新時期的需要。

六是向長期聘用的正式公務員設立一個三年的「問責期」。向正式公務員在服務一定年限後,設立一個三年的「問責期」。如果「問責期」未能完成任務指標,設立降薪降級處罰,並列入三年的「觀察期」,「觀察期」內還未達標,則轉為合約制職員,杜絕懶政現象。

七是成立「Experts Plus」夥伴計劃。安排一定時期,一位公務員與外界專業人士的合作夥伴計劃,不斷增強公務員的專業能力與應變能力,以及能夠落地了解民情,有助做到「接地氣」。

八是進一步鼓勵首長級公務員加入問責制度行列。目前,香港政務職系官員(AO)並無明確的問責制度和績效考核機制,決策權又在各級司局長手上,只有人事權,又或無望升至司局長級,導致在工作上欠缺積極性、主動性,不少高級政務官們在推動政策時抱持「少做少錯」態度,事事以上面提及的「程序公義」作為擋箭牌。因此,鼓勵更多首長級公務員加入問責制度班子,大開官員之間的「旋轉門」,或有助化解公務員與問責制度的不相融的情況。

香港公務員很優秀及投入,這是不爭的事實,但公務員體制上的程序或系統出了問題,也是不爭的事實。新一屆特區政府,應把問責對象,由問責制官員,進一步延伸至由常任秘書長的首長級公務員到基層公務員,不分「你或我」地問責,強化「我和我們」共同解決問題的特區政府。

香港特區候任特首李家超以「結果為目標」及訂立KPI作為評核機制,作為明導的指導思想,以及作為公務員改革的其中一個切入點,我們千萬不要以為是一件小事情,我們必須以嚴肅的態度來看待。因為推行香港公務員改革,全面落實以「結果為目標」時,相當於是整頓吏治的舉措,首當其衝的就是公務員團隊,相信會有各種阻力,期待李家超能夠披荊斬棘,勇擔當、敢碰硬、善作為,逢山能開路、遇水能架橋,消除影響香港社會政治生態好轉的各種痼疾,衝破制約香港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的各種利益藩籬,有效破解住房、就業、醫療、貧富懸殊等突出問題。

特邀評論員 劉勇飛

责任编辑:wa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