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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裏認識香港



人與人之間的尊敬常在
來源:橙新闻    2022-04-01 10:03
走進食肆,店主有時要求合照,從前我來者不拒,後來聽到很多人投訴,看到我的照片才去吃的,怎麼知道東西嚥不下喉?

【識港網訊】

人與人之間應有一份互相的尊敬,抱着這個宗旨,不卑不亢地去做,總是沒錯。

送禮是心甘情願的,既然對方不送,你應該知趣,不出聲才是。

不認識的人走來問東問西,一般人都會有戒心,不知你有何企圖,不會暢所欲言。但既然他們知道我是誰,便會很樂於與我分享經歷,令我很容易可以問到很多事,名人的身份在這方面非常有利。當然,凡事都有兩面,身為公眾人物,我最討厭不認識的人指名道姓地叫我,這是沒教養的表現。另外,陌生人走來搭我膊頭,或用滿是汗津津的手來和我握手,都十分可怕,其實我根本不喜歡握手,無謂的身體接觸可免則免。

不知不覺之中,我也成為了所謂的「名人」,時常有陌生人問:「可不可以和你拍一張照片?」

對方很客氣,我當然不會拒絕,要拍多少張都行,從小被父母親教育,人與人之間,應該有互相的尊敬,這是基本的禮貌,必定遵從。

不喜歡的是,連這一點最低的要求都不懂,譬如就來一句:「喂,蔡瀾,合拍一張?」

我多數當對方是透明,裝聾作啞,從他身邊經過。心情好的時候,我會說:「對年紀比你大的人,不可以呼名道姓。」

這是事實,對方的父母沒教他,由我來倚老賣老指出,對他們也不無好處。

有些聽到了,靦腆而去。有些反臉:「不拍就不拍,你以為我會稀罕?」

對着此等人間廢物,只有蔑視。

答應了和對方合照之後,他們會越走越近,我一向越避越開,卻還得保持客氣,但他們得寸進尺,伸出手來要擁攬我肩膀,這就很討厭了。

是的,人與人之間要互相尊重,但是對年紀比我們大的人,不可作親友狀,我與金庸先生認識數十年,也不敢作此大膽無禮的動作,非親朋戚友,怎可勾肩搭背?

走進食肆,店主有時要求合照,從前我來者不拒,後來聽到很多人投訴,看到我的照片才去吃的,怎麼知道東西嚥不下喉?

被冤枉多了慢慢學乖了,一進門就要求拍照時,我會說等吃完再拍好了,如果難吃的,就一溜煙跑掉,東西好吃,我則會很樂意地和他們拍照。

有時候,怎麼也避免不了,去了一個飲食人的聚會,多人要合拍,也一一答應了,第二天便被貼在店外。當今,在這種情形,我多數不笑,所以江湖上已傳出,要看到照片上我笑了,才好去吃,這也是真的,沒有說錯。

以上內容節選自《蔡瀾輕鬆語錄》 、橙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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