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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批民生新規本月起正式實施
作者:李舒瑜   來源:深圳新聞網    2026-10-05 10:00

【識港網訊】本月,廣東、深圳多項民生新規正式生效。從整治大資料殺熟、自動續費套路、守護預付卡資金安全,到電動自行車通行調整、城市公共服務升級,一系列新變化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直接影響大家的日常消費、通勤出行。

 

外賣未封口消費者有權拒收

點外賣擔心餐品中途被打開、食物被觸碰?今後這份顧慮將多一層法律保障。新修訂的《廣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10月1日起實施,對外賣安全立下硬規矩:餐飲服務經營者未按照規定採取措施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或者封口損壞的,配送員有權拒絕配送,消費者有權拒收。

針對市民深惡痛絕的大資料「殺熟「,條例明確禁止平臺利用資料、演算法,在同等交易條件下對同款商品設置差異化價格,並配套相應罰則,讓監管落到實處。針對AI直播新業態,條例要求AI數位人直播必須顯著標識提示,杜絕誤導消費者。針對大眾頻繁吐槽的自動續費亂象,新規明確商家每次扣費前需醒目告知,提供簡便退訂通道,杜絕強制續費、權益縮水等問題。

條例重拳整治預付消費「跑路」難題,要求商家停業、搬遷提前30天告知,推行預付資金協力廠商存管,保障群眾錢款安全。此外,新規還規範演出票務梯次退票、禁止旅遊強制購物等多項民生場景,以細化法治條款,全方位守護市民消費權益。

《廣東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協作規定》同日實施,搭建大灣區內地9市與港澳消委會聯動維權通道,跨境消費糾紛可跨區域轉辦、聯合調解,降低市民跨境維權成本。

 

立法讓公示語翻譯不「翻車」

外文公示語是城市國際語言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規範設置和使用,直接影響公共服務國際化水準與城市對外形象。10月1日,在APEC會議籌備進入衝刺階段之際,《深圳經濟特區外文公示語規範使用與管理條例》正式實施,鞏固前期外文公示語標識整治成效,補齊制度短板,持續優化國際語言環境。

條例清晰劃定八類必須配套外文標識的公共場所,涵蓋政務大廳、交通樞紐、景區醫院、會展場館等。明確公示語須以中文為主,外文譯文含義要與中文保持一致。為從源頭規範管理,條例要求搭建外文公示語網路資訊服務平臺,提供標準譯法查詢、新設變更標識線上備案等服務,實現外文公示語標準化、可溯源管理。為暢通社會監督管道,條例鼓勵市民化身標識「啄木鳥」,主動排查、回饋不規範外文公示語,主管部門將在十個工作日內核實並回應。

 

電動自行車限行路段有調整

10月1日起,深圳新版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措施正式實施,市民騎行通勤需要關注路段管控更新。本次新增10處二級限行路段,覆蓋福田、羅湖、南山三區。其中,福田區最多,包括香堤路、百合三路、福川路(益田路至福田中心三路段)等7處;羅湖區2處,為寶安南路(嘉賓路至濱河大道輔道段)、深南東路(紅嶺中路至寶安南路段);南山區1處,為鯉魚門街(前海大道以北段)。上述路段實行全天24小時管控,僅外賣、快遞等備案民生行業電動自行車可通行,普通市民電動車禁止駛入。

本次調整也釋放便民利好,取消福田華強北步行街、龍崗惠鹽路(西坑工業路至鹽田坳隧道段)一級限行管理。深圳交警解讀,本次動態調整結合道路現狀、非機動車道配套與市民出行需求制定,部分道路完成設施改造後已具備騎行條件。市民途經上述路段,請留意道路標識,提前規劃出行路線。

责任编辑:liangf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