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永興今早(20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上指,當局沒有特別刻意設階段性推出項目,當項目成熟時就會推出,但在揀選項目及部門時要作綜合考慮,考慮的因素包括服務接觸面大、使用量大、受巿民關注,或是否曾被投訴等,希望能夠做到真正提升效率,強調並非「為AI而AI」。
![]()
卓永興指,當局沒有特別刻意設階段性推出項目,當項目成熟時就會推出。資料圖片
卓永興舉例指出,康文署在打擊「炒場」方面,透過AI技術去分析點擊模式等,從而找到那些申請是由機器人完成並進行攔截,成功率超過90%。
至於運輸署所推出的「智慧燈號路暢通」項目,在一個接近維多利亞公園的路口設交通燈號調節系統的感應器,卓永興指,項目會實時探測車流及人流,再以AI運算合適的燈號時間,預計可為行人的等候時間減少15至20秒,自己期望推出的AI效能提升項目,目標是讓巿民使用政府服務時,全面感到更快及更簡單。
![]()
運輸署推出「智慧燈號路暢通」項目。
至於被問到項目對政府人手編制的影響,卓永興回應指,減省程序可以令服務加快,但並不代表一定節省很多人手,因為AI只是工具,各部門的人員仍然需要監察系統的運作,並要承擔責任,在出錯時不能免責。
卓永興又指,數字辦計劃在今年內,於各部門的的100個政務環節應用AI,涉及客戶服務、大數據處理及撰寫文件等,明年更會擴展至200個場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