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版
在這裏認識香港



濫用公屋|今年首9月收回1,400個單位
2024-11-20 17:04

【識港網訊】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今年頭9個月一共收回了1千4個公屋單位,而過去一年發現有16戶隱瞞了在內地擁有物業。

濫用公屋-今年首9月收回1-400個單位-16戶隱瞞內地有物業

何永賢書面回覆議員質詢時指,房委會過去兩個年度,房委會分別收回約2千2百個及2千8百個因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單位,兩個年度合共收回5千個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單位,等同興建一條像駿洋邨那樣規模的中型屋邨,成效顯著。而今年到9月底爲止,因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而被收回的公屋單位已經有約1千4百個。

何永賢表示,過去兩個年度,因違反《房屋條例》而遭檢控的個案有389宗,其中344宗被判罪成,7名住戶因此而被判監,包括緩刑,當中最高判刑的兩宗個案分別為即時監禁30日,及即時監禁兩星期。

何永賢指,房委會由去年10月開始接連推出多項有效新措施,當中包括要求住戶由一入住開始,每兩年申報一次居住情況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截至今年10月,需要在首兩輪申報的共約34萬住戶當中,合共有約4千個住戶,因不同原因主動交回或被收回單位。

何永賢表示,房屋署於過去一年去函了內地不同省市及澳門機構,並獲確認有16個租戶在申請公屋時瞞報在內地擁有物業,因為有關租戶的資產淨值超逾申請公屋的限額,房委會已向有關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房委會就公屋申請人方面,亦已加強對輪候冊上申請人進行關於內地擁有物業方面的抽查,如果發現申請公屋人士瞞報入息/資產,會取消其公屋申請,五年內亦不得再申請公屋。而未來會更積極與內地部門/機構加強溝通,以更便捷獲取公屋申請者及租戶有關擁有內地物業的資料。

何永賢指,房委會將會在明年1月推出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為提供確切情報並以實名作出舉報濫用公屋的人士提供獎賞,找出更多濫用個案。舉報人士的身份資料均會嚴格保密,除直接參與處理計劃的指定房委會或房屋署職員外,其他人士不會得悉舉報人身分和資料來源。

责任编辑:zhaopengc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