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劉馬車」判囚八個月
2024-09-25 16:53
【識港網訊】外號「劉馬車」的網絡紅人劉駿軒,涉嫌在羈留室與另一名男子毆鬥,又於動漫節會場襲擊一名16歲男童,以及在保釋期間於新界多處分別非禮3名女子。他早前承認2項襲擊及3項非禮罪,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8個月。
辯方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成長於破碎家庭,在小學階段父母離異,自此從未見過母親,與父親相依為命。被告對所犯下的控罪已有悔意,由於被告曾擔任YouTuber,受傳媒激烈地追訪過他和他的父親,感到十分困擾,因而對家訪強烈抗拒;另兩份精神科報告亦認為被告不需要住院,心理報告引述被告出現心理問題,重犯機會高。
被告親撰求情信稱在還押期間有深刻反省,雖然心理醫生對他有負面的看法,惟他有信仰支持,會痛定思痛,日後會謹言慎行,希望法庭能酌情處理。
27歲被告劉駿軒,被控分別於2024年1月19日在屯門屯門法院大樓1樓1號羈留室內襲擊陳子健,對陳造成身體傷害,以及於2024年7月26日,在香港灣仔博覽1號香港會議展覽中心1樓展覽廳的檔位襲擊黃群壹,對黃造成身體傷害。
被告另被控於2024年7月31日,在元朗「美臨至尊小廚」外猥褻侵犯女子X;另被控於同年8月1日,在屯門V City「誠品書店」及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萬寧」內,分別猥褻侵犯女童Y及女子Z。
责任编辑:zhaopengc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