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李永達被裁定罪成。其中戴耀廷、陳健民被判囚16個月,邵家臻和黃浩銘分別被判囚8個月,4人須即時入獄。判囚16個月的朱耀明及判監8個月的陳淑莊、鍾耀華、李永達被判緩刑兩年,張秀賢則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戴服刑3個多月後,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目前只剩下戴耀廷未服完刑。
【識港網訊】2014年「佔中」事件,九男女搞手被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等罪名成立,當中戴耀廷、陳健民判監16個月,邵家臻、黃浩銘則坐8個月,至於朱耀明、鍾耀華、李永達以及陳淑莊獲判緩刑,而張秀賢則要社服令200小時。一干人等分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案件將於今日(30日)上午10時30分宣布判決,預料需時3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