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農曆正月初一是中國民間之春節。春節古代又稱「元辰」、「元朔」、「元日」、「正朝」、「正旦」,通稱「元旦」,意思為一年之首日。
中國以農立國,北方地區之莊稼一般是一年一熟,因此穀物成熟稱為「稔」,從「稔」又轉為「年」。古書上記載:「五穀皆熟為有年。」所謂「有年」就是好收成。獲得好收成就需慶祝,日久成為一個節日。
一次,大年三十,「年」到村莊為害,被牧童甩鞭響聲嚇跑;到另一村莊,被一家門口曬涼之紅衣嚇着,再到另一處,又被火(燈)光嚇走。於是人們懂得「年」怕響聲、怕紅色及怕火光。
此後,每至年末歲首之際,人們就放鞭炮來代替甩鞭響聲,用貼紅聯(揮春)來代替紅衣,以紅燈、點火來代替火光,日久就形成過年各種習俗。
中國古代改朝換代時,新國君為表示自己為「受命於天」,故改變月份之次序,稱第一個月為「正月」,表示自己為國君,居正位,一年十二個月之次序也改正過來。
夏朝以正月初一為元旦,與今相同;商代則把今之十二月改稱為正月,十二月初一為元旦;周代把十一月改稱為元月,十一月初一為元旦;秦及漢初又把十月作正月,以十月初一為元旦;公元前一○四年,漢武帝再規定以一月為歲首,正月初一為元旦,從此一直延續了兩千多年。
至一九一二年建立中華民國,各省決定採取世界通行之陽曆(又稱「公曆」紀年),遂把農曆正月初一改稱為「春節」,把陽曆一月一日稱為「新年」;一九四九年,進而把陽曆一月一日稱為「元旦」。
此外,秦代以後,習慣上把正月之「正」字讀成「精」,蓋秦始皇姓嬴名政,為避諱故,將「正」字改唸成「精」,以後相沿成習。
春節例有貼春聯、貼門神、放鞭炮、燃煙花、舞龍及舞獅等習俗。(本文選自蕭國健《香港華人傳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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