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還記得前年熱播的46集古裝網劇《慶餘年》嗎?該劇自2019年11月26日上線以來,觀眾反響熱烈,僅在騰訊視頻中累計播放次數就高達79億次。部分網友為追劇購買了騰訊視頻會員服務,沒想到花錢後才發現,想要提前看劇還需要再付費進行超前點播。網友林某認為“付費超前點播”侵犯了騰訊視頻會員的合法權益,將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騰訊賠償林某經濟損失1500元,該判決目前已發生法律效力。
影視劇《慶餘年》熱播過程中,騰訊視頻曾推出超前點播服務,即在視頻網站會員的基礎上,用戶通過付費提前解鎖最新劇集,可用每集3元的價格點播新集,也可以一次性支付50元在每次更新日都多看6集。騰訊視頻推出這項超前點播服務後,在網絡上引發較大爭議,部分網友覺得不合理,表示不會選擇付費點播提前看,也有部分網友表示看情況,如果是喜歡的劇集就會選擇付費點播。超前點播事件以99.1萬次點擊量迅速登上微博熱搜。
原告林某訴稱,其2019年3月購買騰訊視頻會員後,在觀看《慶餘年》的過程中,發現自己作為會員無法觀看已經更新的全部劇集。騰訊視頻在廣告中宣稱的涉案服務協議提供的服務包括熱劇看全集、熱劇提前看、會員免廣告,但在實際提供服務過程中,“熱劇提前看”降級為“免費提前看一部分,付費提前看另一部分”,“廣告特權”更淪為“會員看定制廣告”,故請求南山區人民法院判令涉案服務協議中包括超前付費點播內容在內的多個條款無效,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萬元。
林某認為其與騰訊訂立的《騰訊超級影視VIP會員服務協議》,部分條款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涉案服務協議中,“雙方確認前述條款並非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0條規定的’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的條款,並同意該條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的條款,以格式條款規定符合格式條款定義的“前述條款”並非格式條款,違反國家法律強制性規定,應當認定無效。協議第1.7條約定“如果您不同意本協議的修改,可以停止對本服務的使用。您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您已經接受本協議的全部修改。”即當被告擅自變更協議內容時,原告要么選擇接受被告的變更,要么放棄使用服務。該條款排除了原告依法變更合同的權利和使用服務的權利,應當認定為無效。
南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騰訊視頻的“超前付費點播”模式本身不具有違法性,但騰訊在推出該項增值服務時並未給予用戶拒絕該服務的途徑,因此該項變更不對原告發生法律效力,同時確認被告用戶協議中關於排除格式條款無效的格式條款無效。故一審判決確認騰訊用戶協議部首及導言部分中的“雙方確認前述條款並非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0條規定的’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並同意該條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條款無效,被告騰訊賠償原告林某經濟損失1500元,並駁回林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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