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據本港傳媒報道,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許智峯及陳志全3人今(18日)早先後被警方拘捕,涉嫌與今年5月、6月舉行的立法會會議期間,向主席台方向傾倒、潑灑臭味液體有關。
據文匯報消息,6名警員於今早6時40分到元朗八鄉元街新邨朱凱廸住所將其拘捕,約15鐘後將朱凱廸帶下樓,乘坐一黑色7人車離開。朱凱廸被帶往八鄉警署落案。
朱凱廸的社交網站Facebook專頁發文指,朱凱廸於今晨約6時40分被警察上門拘捕,與立法會國歌法三讀期間掟臭水事件相關。
陳志全在其社交網站發文稱,「慢必」陳志全約6:50am被警察上門拘捕,因6月4日立法會臭水事件,現在去北角差館。
許智峯亦於社交網站發文稱,許智峯今早被警方上門拘捕,被指他分別於5月28日及6月4日於立法會會議廳及會議室內將帶有臭味的液體潑向地下,以違反權利及特權條例第17C藐視罪及侵害人生罪拘捕。在被捕過程中,警方指許智峯於立法會會議室內在國歌法三讀期間,將帶有臭味的液體潑向地下,其行為引起騷亂,令到會議中斷或有可能中斷,又指令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煩躁不安,精神受挫。據知,許智峯現被送往西區警署接受調查。
消息稱,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今日採取行動,拘捕3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36歲至48歲,均為前任立法會議員,涉嫌與今年5月28日上午、6月4日上午及下午舉行的立法會會議期間,向主席台方向掟發出臭味的液體有關。被捕罪名為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中的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
事發於今年6月4日,立法會審議《國歌條例草案》期間,「人民力量」陳志全及議會陣線朱凱廸手持標語,衝向主席台「示威」,朱凱廸在會議廳內潑灑發出惡臭的啡色液體,陳志全在保安的攔截下,傾倒發出惡臭的液體。代主席李慧琼驅逐兩人離開後,宣布暫停會議,一眾議員隨即疏散。秘書處報警求助,一批警員和消防員及後進入會議廳調查。朱凱廸事後聲稱有關物質是有機肥料。
會議當日下午恢復後,民主黨許智峯手持不明液體衝向主席台,遭保安阻攔,不明液體傾倒於地上,傳出異味。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會後表示,3人先後在會議期間潑灑發出惡臭的不明物體,導致會議暫停4小時,7名工作人員被不明液體潑中。
事後陳志全和朱凱廸分別被討追不少於10萬元,民主黨許智峯會被討追5.2萬元,有關費用涉及清潔、更換地毯、為清除臭味而更換冷氣過濾網、換議員座位及保安員制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