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預存費用享超值好禮”“充值越多,折扣力度越大”……節假日期間,消費者極易被商家低價促銷所吸引,預存大額服務費用。但在後續合同履行過程中,消費者與商家往往產生諸多爭議,甚至訴至法院。
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分析了近年來審理的涉及有關節假日期間預付費合同糾紛案件。結果顯示,涉及節假日期間預付費合同糾紛多集中在旅遊、美容美發、餐飲服務領域。同時,預付費合同糾紛被告一般為經營者,呈現集中化特點,多為“多訴一”的涉眾串案,預付費合同糾紛類型化明顯。
據北京二中院民二庭庭長鄒治介紹,每逢假期,消費者外出旅遊意願強烈。比如,旅行社、酒店推出“充值入會額外贈送消費禮金”等活動,以此吸引消費者預存大額費用。
法官表示,消費者預先支付服務費用,但經營者並未開始提供服務,消費者與經營者處於不對等地位,容易產生糾紛。
消費者常遇到的情形是:未形成書面合同,經營者口頭承諾未兌現;經營者因資金鏈斷裂或經營不善導致門店關停,但消費者預付卡中的剩余未消費金額不予退還;經營者提供的格式合同中,關於退費約定,存在霸王條款;經營者未征得消費者同意,泄露消費者個人信息。
對此,法官提示,消費者一定要保持理性,根據自身實際需要和經濟狀況,科學理性地選擇、購買預付費消費卡。在辦理預付費消費卡時,切忌被銷售人員的“花言巧語”洗腦,盡量不要在首次接觸銷售人員時就倉促決定購買預付卡。
鄒治建議,消費者盡量選擇規模大、證照齊全、信譽口碑良好的機構,不能單純考慮商家的優惠力度,從而產生貪便宜心理,忽視了潛在的風險。尤其是對一些新開業的門店,需更加慎重。在準備購買預付費消費卡時,一定要仔細了解合同有關條款,對於沒有合同的或者卡面約定過於簡單的機構,要另行簽訂詳細的書面合同。
在保持理性、適度消費的同時,消費者也要保存證據,一旦出現問題有利於及時維權。消費者應妥善保管好預付費消費的合同、預付款憑據。鄒治表示:“如果通過微信或支付寶支付,應核對收款商家和合同相對方的身份是否一致,保存好支付界面截圖。後續消費也應要求商家提供單次消費憑據,以核對預付卡內余額,防止多刷或盜刷。”
專家提醒,與商家發生糾紛後,消費者要第一時間通過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和全國互聯網平臺“12315”等渠道,盡早向監管部門、消費者協會組織等機構反映問題,及時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