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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偷渡港人須先面對內地刑責
來源:香港政府新聞網    2020-09-23 09:10
12名港人涉嫌非法入境內地而遭拘留,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待內地在其司法管轄區以內地法律完成處理事件後,特區政府會按一貫做法安排有關港人回港。

【識港網訊】12名港人涉嫌非法入境內地而遭拘留,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待內地在其司法管轄區以內地法律完成處理事件後,特區政府會按一貫做法安排有關港人回港。林鄭月娥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說,該12名港人早前涉嫌在港觸犯嚴重罪行,保釋期間懷疑偷渡,在內地犯下罪行,他們先在內地司法管轄區面對法律責任是較合理和公平的做法,事件不涉及特區政府與內地當局交涉的問題。她說,未知內地當局會否對有關港人作出檢控或懲治;本港入境事務處和警務處會分別跟進該些港人家屬提出的要求和報案。

特區政府與內地的通報機制新安排自2018年實施。林鄭月娥指,過去兩年多以來,特區政府接獲涉及2,000多名香港居民在內地接受強制措施的通報,無論提供協助以至待內地司法程序完成後安排他們返港方面,特區政府均一視同仁處理。

责任编辑:wu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