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訊】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納入議程。「23同盟」表示,這是天大的喜訊,證明早前的努力得到回應和取得這階段性的成果。不過,特區政府仍有憲制責任為《基本法》23條自行立法,同盟已收集近230萬個簽名支持,將繼續全力以赴推動有關立法工作。
「23同盟」發言人之一何君堯表示,同盟一直以來立場鮮明,口號是「拒絕攬炒,速立廿三!」,為了「反攬炒」,為了止暴制亂,為了香港未來,為了國家安全和你我的家,同盟發起多次不同的活動,包括:網上聯署、3次全港性街站、12次的線上座談會、去信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就本地立法索取大律師法律意見、參與向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聯署公開信,以及約見政策局官員,以凝聚林鄭提及的社會氛圍,呼籲及希望全港市民站起來,對「攬炒」香港,煽動叛亂,茶毒青年,顛覆中央,鼓吹港獨和勾結外國勢力的種種力量說「不」,其中網上聯署已收集到超過210萬個簽名,而3次街站亦有逾17萬個簽名,證明本地起碼有200多萬人支持23條立法。
何君堯列舉3方法可達致
他續指,要為23條立法,有3條路可達致,一是由憲制責任第一人行政長官推動立法,將已經諮詢了23年的2003年原《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刊憲,並在立法會進行三讀通過。二是由憲制責任第二人立法會議員去推動立法,將已經諮詢了23年的2003年原《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刊憲,在立法會進行三讀通過。三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或訂定相關的法律列於《基本法》附件三內,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範圍內適用。
國安法可還港寧靜
何君堯強調,立法保障國安是各國的正常做法,國家安全是中國內政,不容別國干預,現時全國人大即將議決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為香港立《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特別針對分裂國家,顛覆中央,禁止外國干預香港和一切恐怖活動等,是一個適切的決定,特別是近半年來黑暴橫行,暴徒「私了」其他政見人士、造炸彈、高舉外國國旗、破壞部分商店等,已嚴重危害香港經濟,甚至是國家安全,目前全國人大決定實行「香港國安法」,絕對是合情合理,將漏洞盡快堵塞,即可還香港清靜。
「23同盟」另一發言人馬恩國提醒,特區政府仍須為「23條」自行立法,以完成憲制責任,同盟會繼續推動餘下工作,不論是推動「23條」本地立法,或是向群眾推廣相關法律內容的普法工作,必定會繼續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