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補貼申請後三至四周發放
來源:香港政府新聞網 2020-05-13 09:39
保就業計劃第一期本月25日至6月14日接受申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合資格僱主和自僱人士可於網上申請,預計大部分工資補貼於收到申請後三至四周內發放。申請詳情下周初另行公布。
【識港網訊】保就業計劃第一期本月25日至6月14日接受申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合資格僱主和自僱人士可於網上申請,預計大部分工資補貼於收到申請後三至四周內發放。申請詳情下周初另行公布。
羅致光5月12日在計劃技術簡介會上說,首期計劃涵蓋6月、7月和8月的工資補貼。所有為僱員作出強積金供款或有設立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均符合申請資格,但該些戶口需在今年3月31日或之前開設。
不具申請資格的機構包括特區政府、立法會、司法機構,國家於香港設立的三個機構,以及其他政府或國際組織於本港所設辦事處。
法定機構方面,由政府支薪、資助的法定機構將被列為指定法定機構,沒有申請計劃的資格;自負盈虧、不受政府資助的法定機構則一般來說符合申請資格。
至於資助機構,如有由政府提供資源,全時間或全職工作的員工,該些員工便需剔除;政府外判服務承辦商僱用、專職負責政府合約的員工也要被剔除。
自僱人士方面,3月31日或之前已開立強積金戶口,並於同日仍未取消戶口的自僱人士均符合申請資格,可獲發放一筆過7,500元補貼。
羅致光指,參加計劃的僱主須承諾在接受補貼期間不會裁員,並會把政府的補貼全數用於僱員工資。若僱主無把補貼金額全數付予僱員,政府將收回資助;若僱員人數減少亦會有罰則處理,包括按違規程度和受僱人數作出罰款。
他提醒參加計劃的僱主,他們在計劃涵蓋的6月、7月和8月,受薪人數必須不少於3月份受僱人數。
為防作假,政府已將強積金和職業退休計劃受託人持有資料的有效計算期定於5月7日,當日後呈交的任何後補資料均不計算在內。
保就業計劃預計可惠及約27萬名合資格僱主和其超過177萬名員工,以及約215,000名自僱人士,即近200萬名僱員。
政府明日上午9時起設立熱線1836 122和電郵,供僱主和僱員查詢計劃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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