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違「限聚令」事,看陳淑莊其人
「淑」者,善良美好也;「莊」者,端重肅穆也。根據「名如其人」的思維慣性,我們自然會覺得如果有人叫「淑莊」的話,一定是一名善美而端莊的女子。但是,此理亦非定理。近幾日鬧得沸沸揚揚的立法會議員帶頭違反疫期“限聚令”,與一眾党友在酒吧內觥籌交錯、醉意微醺以致被市民舉報的醜聞,主角便是陳淑莊。
當下疫情的嚴重程度,不用多說。然而,仍有罔顧疫情危險的人,那些在食肆、酒吧感染的聚集性案例數不勝數。因此,政府才頒佈「限聚令」以期控制疫情蔓延。立法會議員,作為公眾人物,更應以身作則、帶頭示範,這也是選舉政治賦予議員權利的同時,議員自身應盡之義務。然而,陳淑莊公然不顧禁令,帶一眾友人在酒吧聚集飲酒,被舉報後還妄稱以立法會之名「開會」,至今仍死撐政府「限聚令」表述不清,反指謫「限聚令」造成民眾恐慌,拒不認錯道歉。觀其言行,實在是「人不如其名」。
實際上,作為「民主派會議」召集人的陳淑莊是有其「魅力」的。早年當過藝人,參加過「香港小姐」競選,畢業於港大法律系的陳淑莊,也曾是一名「律政佳人」。作為執業大律師和公民党創党成員,她於2008年參選立法會,以37歲之齡高票當選,是名副其實的政壇菁英。然而,自當選以後,陳便熱心於政治炒作,在諸如要求「全港公投」「取消功能界別」的政爭中,陳歷來是活躍分子。到了2014年,陳全面開動,在「占中」運動中興風作浪,博得「占中九子」的花名。2019年4月她被法院以「占中」期間「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判」囚八個月。不過,陳以腦部腫瘤威脅生命為由,向法院提起申訴,於當年6月獲緩期兩年執行的優待。
被判刑的陳淑莊,本應低調、內斂以避過這場牢獄之災。但是,修例風波的巨浪再次讓她沖昏了頭腦。稍有印象的人,都會記得她在立法會會場瘋狂拉布,大聲叫囂「五大訴求」口號的嘶聲力竭,以及她奮力舉牌、一次次被會場人員拉走又掙紮著表達立場的「英勇無畏」。作為被梁君彥請出不知多少回的陳淑莊,簡直就是個「鬥士」的模樣,哪有點病人的樣子?所以才有人質問,「如果她的腦瘤沒有影響生命,是否可以誠實地履行法律義務,去監獄報到?」
淑莊顯然是不誠實的,而且既不「淑」也不「莊」。今年1月,陳的戰友區諾軒回顧自己1年多的立會生涯時,曾這樣評價陳淑莊,「當一位成功的政治人要夠癲,陳淑莊就好鍾意喺議會自言自語,要背熟論點駁政府」。現在想來,的確有理。什麼「服務市民、實心辦事」,都是嘴上說說、哄哄幼童,只要你「夠癲」「夠勁」,全力「攬炒」,哪怕只是背論點自言自語,就能博得關注、撈取選票。陳果然是天生具備後現代主義行為藝術的天才,她若轉投演藝圈,恐怕要開宗立派了。
話雖刻薄,但仍願陳淑莊能夠實心道歉、承認錯誤。畢竟,香港已經被「攬炒」夠多了,該歇歇了。現時被人抓住現行,不要再狡辯,好好治病、不要喝酒,勇敢承認、誠心做人,朋友總是能多過敵人的。當然,如若實在不想聽勸,筆者真心建議陳淑莊改改名吧,別浪費了這麼個好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