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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新例生效 港府籲市民自律忍耐
作者:戴合聲   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0-03-31 09:38
昨日傍晚6時,特區政府實施新規例,限制餐飲業部分營運,包括規定每張枱相隔最少1.5米,不得有多於4人同坐一桌等。敘福樓主席兼行政總裁黃傑龍指,在新法例實施半小時旗下兩間分店已遇到食環署突擊檢查。
昨日防控疾病規例簡報會上,食衛局局長陳肇始指未來兩星期相當關鍵,市民自律保持社交距離相當重要。 中新社

【識港網訊】自今日淩晨零時起,本港執行《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禁止在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群組聚集(包括交通、工作地點、喪禮、婚禮等12項情況可獲豁免),違者將被定額罰款2000元,或最高被判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未來兩周甚為重要,希望市民可以自律!」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昨多次重申,抗疫不能只靠執法,須依靠市民自律及忍耐,盡量不要外出及避免人群聚集。

  參加受禁聚集均屬犯罪

《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今日(3月29日)淩晨零時起生效,為期3個月。規例規定: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群組聚集,為期14天。惟12項群組聚集將被豁免,包括交通、工作地點、醫療機構、喪禮、不多於20人的婚禮等(詳情見表)。此外,規例賦權政務司司長如信納進行某群組聚集,符合以下條件,包括對政府事務運作屬必要;或鑑於有關個案的情況極其特殊,在其他方面符合香港的公眾利益,可准許該聚集。

根據規例,任何人參加受禁群組聚集、組織受禁群組聚集,或擁有、控制或營運進行該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均屬犯罪,最高可被判處第四級罰款,即港幣25000元及監禁6個月;而參加受禁群組聚集的人,則要付定額罰款2000元。衛生署署長可為施行規例,委任任何公職人員為獲授權人員。獲授權人員可索取個人資料及查閱身份證明文件,並有解散受禁群組聚集的權力。

  新規例亦適用於卡拉OK

昨午,陳肇始聯同食衛局常任秘書長(衛生)謝曼怡、副秘書長陳偉基、食環署署長劉利群召開記者會,講解新一輪防疫措施細節。陳肇始表示,早前行政會議上通過了兩條新增規例,包括禁止超過4人的群組聚集;管制餐飲業務及若干處所的營運。她指,明白實施規例會為業界和市民帶來不便,但為了有效對抗新冠肺炎,希望大家齊心盡一分力,在這段期間自律及忍耐,盡量不要外出及避免人群聚集。

就社會關注具體實施安排,陳肇始解釋,不多於20人出席的婚禮是指儀式,期間不可提供飲食,相信相關家庭能夠決定出由哪20人出席;如果新人決定「擺酒」,須遵守關於餐飲業務的規例。由於卡拉OK持有食肆牌,故亦適用於新規例,餐飲業務的6項指示亦適用於卡拉OK。

清明節臨近,雖然規例指「喪禮、為哀悼尚未入土或火化先人的祭祀或儀式」可獲豁免,但陳肇始強調豁免並不包括「掃墓」,故呼籲市民在措施結束後才去掃墓。

  豁免並不包括清明掃墓

陳偉基進一步解釋,路祭等悼念尚未入土、火化先人的活動可獲得豁免,但一般「掃墓」活動將受條例限制,不多於4人的「掃墓」可以繼續進行;多於4名同行人士,但若他們住在同一居所,則可一同「掃墓」。

至於排隊是否屬於群組聚集,陳偉基回應時指,排隊不算聚集,乘搭升降機、過馬路等情況亦不算聚集。但他強調,規例的整體意義是希望避免市民聚集。

謝曼怡則表示,推出規例的目的並非為檢控,其成效亦非視乎成功檢控多少人,而是相關措施能否有效防疫。她重申,抗疫不能只靠執法,需要依靠市民自律。

  特首籲市民堅持居家抗疫

昨晚,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社交網站貼文指,海運大廈、海港城、時代廣場、崇光百貨等地點,平日周六下午都人頭湧湧,昨日是香港進入加強減少社交接觸首日,這些市民逛街熱點都顯得冷清。她指,「正面的看,市民響應政府和專家呼籲留在家中,從而減低病毒傳播的風險,是為抗疫工作出一分力。就讓我們在未來兩周堅持居家抗疫,保持身心健康,為香港打贏這場抗疫戰!」

此外,勞工處提醒僱主及外傭應注意及遵守規例,呼籲外傭在休息日避免社交活動,並盡量留在家中,僱主及外傭可考慮自行商討休息日安排。

  「政府今次好認真」

昨日傍晚6時,特區政府實施新規例,限制餐飲業部分營運,包括規定每張枱相隔最少1.5米,不得有多於4人同坐一桌等。敘福樓主席兼行政總裁黃傑龍指,在新法例實施半小時旗下兩間分店已遇到食環署突擊檢查。

昨晚,他在社交媒體上發文指,「大家各位同業,唔係講笑,政府今次好認真,剛剛開始咗新法例半小時,我已經有兩間分店有食環署幫辦突擊檢查,當然我哋預備得好好。」

责任编辑: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