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十項民生新措施清單
來源:大公網 2020-01-15 09:28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月14日下午,聯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就民生政策措施舉行記者會。林鄭表示,政府擬推出10項措施支援基層巿民,涉資約100億元,料逾百萬人受惠。
【識港網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月14日下午,聯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就民生政策措施舉行記者會。林鄭表示,政府擬推出10項措施支援基層巿民,涉資約100億元,料逾百萬人受惠。
1.改革長者生活津貼計劃
政府建議把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和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合而為一,每月津貼金額劃一為高額津貼的3585元,擁有資產不多於50萬元的長者都可領取每月3585元的長者生活津貼。
2.擴大“$2乘車優惠”計劃
長者乘車優惠的年齡資格,由現時65歲下調至60歲,約60萬名60至64歲銀齡人士將可受惠。
3.為低收入人士代供強積金
政府將為獲豁免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供款的低收入僱員和自僱人士代供百分之五的強積金,目前約二十萬名月入少於7100元人士將可受惠。
4.逐步增加法定假期
現時《僱傭條例》下的法定假日規定為每年12天,然而《公眾假期條例》下的公眾假期則為17天。政府將邀請勞工顧問委員會商討逐步提高法定假期日數,使其與公眾假期日數看齊。
5.改善政府外判服務員工待遇
6.為非公屋、非綜援低收入住戶提供現金津貼
政府會以試行方式,為輪候公屋超過三年,並符合資格的一般申請住戶提供現金津貼。釐定現金津貼額會參考綜援租金津貼上限的一半。
7.研究推行“劏房”租務管制
8.進一步增加過渡性房屋
未來三年提供10000個過渡性房屋單位的目標提升至15000個單位。
9.為失業人士提供有時限現金津貼
在今年四月一日至明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失業一個月以上,而在今年四月之前曾領取職津或各項學生資助計劃的人士,可就該月份申領現金津貼,最多三個月。
10.為就業不足人士提供有時限現金津貼
责任编辑: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