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12月17日,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財險珠海公司」)與澳門栢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簽訂「單個工程項目職業責任保險」,保額為人民幣1億元。 據悉,此次簽約是內地保險行業承保港澳建築及相關工程諮詢企業和專業人士職業責任保險的第一單。
據了解,今年9月27日,珠海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珠海經濟特區橫琴新區港澳建築及相關工程諮詢企業資質和專業人士執業資格認可規定》,該部地方性法規為便利港澳建築及相關工程諮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在粵港澳大灣區直接提供服務。規定要求,在橫琴新區直接提供服務的港澳企業(設計和諮詢類)已購買職業責任保險的理賠覆蓋地域範圍包含橫琴新區。
據中國人壽財險珠海公司副總經理陳東亮介紹,根據《認可規定》有關要求,在橫琴新區直接提供服務的港澳建築及相關工程諮詢企業,主要是設計類和諮詢類企業,需要購買職業責任保險。該產品具有保險範圍廣,風險保障能同時滿足政府、企業及相關專業人士的需求,而且定價合理,也是內地目前唯一能夠符合《認可規定》的保險產品。
澳門栢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胡祖傑介紹,今天與中國人壽財險珠海公司簽署「單個工程項目職業責任保險」,是港澳首間工程顧問企業按照橫琴新區專業資格備案法規所執行的相關職業保險制度。
陳東亮介紹,本款保險產品有一年期保險期限和工程項目施工期限兩種方式。在本保險合同載明的追溯期或保險期間內,在本保險合同載明的區域範圍內,被保險人因在為本保險合同載明的工程項目提供的專業服務中存在不當行為,致使第三方在保險期間內首次向被保險人提出賠償請求,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但對於第三方在本保險期間開始前已經向被保險人提出的賠償請求,保險人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而準備和出席相關專業質詢,或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訴訟、仲裁費用以及被保險人為減少對第三方的經濟賠償責任所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以下簡稱「法律費用」),在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約定也負責賠償。
胡祖傑表示,本次保單項目為「橫琴口岸1號、2號城際通道建造工程」, 項目中採用了澳門工程監察管理模式,是一個試點工程,這種模式是全國首創。監察過程中儘管有遇到兩地不同的監察制度和差異,但各方都以開放的態度,求同存異,為澳門建築業工程、工程顧問企業和專業人士在橫琴備案專業資格的法規建立,提供重要的參考經驗。
「粵港澳大灣區是國家制定的發展規劃,橫琴新區率先承認澳門工程企業及專業人士的專業資格,是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對澳門產業多元化發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澳門融入大灣區及國家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胡祖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