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教育局日前表示,已收到106宗與近期社會事件有關的教師專業操守個案,並已就此展開調查。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表示,局方會嚴肅跟進,審視相關教師有無違反專業操守,繼而作出包括懲處的決定,其中最嚴重的會取消教師註冊。建制派議員支持教育局嚴肅對待不稱職教師做法,認為教育局應將涉嫌教唆學生違法的老師交執法部門,對違法教師作出懲處和追究法律責任。
嚴重者或取消教師註冊
昨早,楊潤雄回應跟進修例風波中被捕老師情況時說,對每宗教師的投訴個案或被捕情況,及經過公平審訊後定罪的情況,教育局作為教師註冊的機構都會嚴肅跟進。他說:「我們主要考慮事件是否屬實、事件背後所有情況,以及究竟在整件事內會否有違背教師專業操守的情況,而最後作出決定,包括適當的懲處,可能是警告、譴責,最嚴重是我們可能會取消其教師註冊,這是一貫以來的做法。」
楊潤雄提及教育局前天公布收到106宗涉及老師及學校的投訴個案,在初步完成的60宗個案中,有30宗涉老師操守調查初步成立。他說,「我們初步處理了一部分,有一部分我們認為可能有違規情況,亦在考慮適當的懲處。這方面,我們會依照既定程序處理。」
他進一步表示,局方一直以來的制度是,若有教師被捕或被落案,要向學校申報,學校亦要根據其被捕原因或可能涉嫌干犯的罪行,作為僱主決定究竟這名職員或教師是否適合繼續在校內任教。他解釋道,主要考慮是對學校、學生有什麼影響、會否對學校構成威脅,「這完全與是否因他所犯的事而懲罰他,未必有直接關係,反而更多從學校未來一段時間的管理及學生安全情況,或對學生的影響出發,從這些角度考慮他是否仍適合繼續或暫時在學校任教。」
教師工作對年輕一代影響深遠,將涉嚴重罪行者停職完全是為了保障學生,不過一直包庇違法違紀「黃師」的煽暴派教協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就刻意偷換概念,聲稱局方的做法是「未審先判」、「使學校難以持平處理」云云。
梁振英:教育界必須果斷清理門戶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11日晚在社交媒體发文稱,持續6個月的非法示威和暴力運動,被捕者當中有大比例的學生,事出有因,教育界必須果斷清理門戶,避免更多學生受到荼毒。
針對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質疑懲處涉案教师是否「未審先判」,梁振英予以堅決反駁。他強調,不能等到几年後上訴至終審法院裁定有罪後才將涉事教师停職。如果教师涉嫌高買(商店盜竊),對學生沒有直接的損害,可以等,但教师涉嫌嚴重犯罪,如不停職,可能會令更多學生受到荼毒,跟隨這位教师參與暴力運動,因此不能等。梁振英反問道,「如果這位教师被學生到警署舉報性侵,要等判罪、上訴、再判罪才停職嗎?」
教聯會:有「潛在危險」應停職
教聯會主席黃錦良反駁指,教師被捕,學校需要根據被捕個案的具體情況,評估其對學生構成威脅的風險,「若他返校任教,帶領學生參與違法行為的機會有多大?」
他強調,學校需要確保學習環境安全,同時要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倘相關教師有「潛在危險」,在權衡之下,將涉嫌違法的教師停職是合理、適當的做法,亦是根據專業角度所作的決定,煽暴派所指的所謂「未審先判」完全站不住腳。
18歲以下被捕者914人
另外,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於立法會回覆議員詢問時引述數字指,截至上月28日,與修例公眾活動相關而被捕的18歲以下人士共有914人,涉及罪名包括暴動、非法集結、刑事毀壞、襲警、藏有攻擊性武器等(詳見附表)。至於在理工大學事件中,約有300名18歲以下人士於登記個人資料後被放行。警方沒有就這類人士的教育程度或居住地區資料作分類統計。
李家超指,學校是學生學習和成長的地方,如有學生涉嫌參與違法行為或被捕,學校一般會即時為他們及受事件影響的學生提供情緒支援,以及結合訓育和輔導跟進有關個案。這些學生一方面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另一方面須自我反思、明辨是非,及重新建立正面的價值觀。就確保學校有系統地推展相關的訓輔工作,教育局正考慮要求學校提交具體的支援方案及匯報有關進度。由於學生涉及的行為在性質及嚴重性等方面有很大差異,學生本身的背景,包括家庭背景、成長經歷、學業成績以至過往的品行等亦各有不同,其中一些個案更涉及司法程序,教育局會審慎考慮及徵詢有關專家的意見。
違法教師應交執法部門跟進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指,6月迄今被捕者有四成即2300多名為學生,當中有約900人為中學生,分別來自300多間中學,佔中學數目六成,亦即平均每間中學有3名學生被捕,可見事態非常嚴重。教育局在調查106宗教師專業操守個案投訴中,若發現教師有涉及煽動學生參與堵路、非法集會或遊行、縱火甚至傷人等行為,教育局除根據《教育條例》懲處涉案教師外,更應轉交執法部門跟進。
蔣麗芸續稱,事件反映校方未能有效監管教師在課堂中的教學手法及操守,建議教育局提供資助,安排在每間學校的課室增設閉路電視,讓校方管理層更能有效監管、找出問題,以及支援學校防範校園欺淩和保障學生人身安全。
教育局應堅決承擔執法責任
針對修例風波中涉嫌違法教師懲處問題,教育局指目前有30宗涉老師操守調查初步成立,正考慮作相關懲處。有業內人士認為,懲處雖不夠及時但「遲到總比沒到好」。
據中通社報道,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副主席陳卓禧表示,作為行政部門和法律責任承擔者,教育局責無旁貸。從客觀時間上來說,他們的確沒有及時負起應有責任。但是,「遲到總比沒到好」。他說,其實《教育條例》對教師的註冊和表現、學校的管理和環境等都制訂得非常清晰,教育局應該清楚地、堅決地承擔起執行法律的責任。雖然決定權在學校,但教育局也應有更清晰的指引、規定和標準,告訴學校在何種情況下採取何種應對行動,同時與有關辦學團體、學校管理當局和主要管理人員,做相關的實質工作。
香港培僑中學通識科教師、青年民建聯副主席穆家駿亦認為,教育局可按照《教育條例》或《香港教育專業守則》,追究違法老師的責任並作相應懲罰。若把責任完全推給學校,不排除個別學校或迫於學生、不同教育團體的壓力,以及自身的政治立場,在懲處上出現偏差,這對於其他同樣違法的老師也不公平。
須對教師進行培訓教育
修例風波中學生被捕人數高達2300多人,與部分教師的錯誤引導是否有關?陳卓禧直言,讓學生走到前線的不光是老師。很多年輕人處於反叛時期,思想不成熟,所以部分成年人的直接動員或間接鼓勵,都會對他們產生影響,讓他們變得更激進、更衝動;尤其這當中有一部分政治人物,埋沒良心地美化暴力行為,甚至鼓勵年輕人上街,對於這些人,也要追究責任,提出譴責。
穆家駿亦指,學生參與街頭運動與老師之間肯定有關係,但也不完全是受老師影響,還有媒體報道和其他朋輩之間的影響也十分重要。從修例風波可見,這些示威者已不僅僅是「反修例」這麼簡單,而是上升到「反國民身份」的程度。因此,教育局應首先對老師們,尤其是年輕教師進行培訓和教育,特別是國民身份認同方面的教育,他們才能把這個概念傳遞給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