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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應扣留中心指控 強調尊重被捕者權利
來源:香港政府新聞網    2019-08-28 09:56
網絡上流傳圖片,聲稱警察公共關係科人員以WhatsApp向市民發短訊,詢問他們有否和其他人參與任何示威活動。江永祥澄清,此信息並非來自警察公共關係科。

【識港網訊】警方8月27日下午記者會回應有關新屋嶺扣留中心發生對被捕人士濫用武力、阻礙會見律師等指控。警方強調,一向尊重被捕人士的權利,被捕人士傷勢並非在扣留中心內造成,會見律師的形式亦經商議。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8月11日晚上,逾50名被捕者分批被送往新屋嶺扣留中心,主管或督導人員逐一會見,確認身分,了解他們看醫生、投訴、聘請律師代表等方面需要。

當晚部分人士即時提出要看醫生,個別人士則在拘留一段時間後提出同樣要求。主管人員確定這些人士的傷勢在被捕時引致,並非在扣留中心內造成。

江永祥說,共30名被捕者要求看醫生,由於人數眾多,警方需與救護車人員作出安排,並因應被捕者傷勢作適當分流,決定送院次序。基於保安考慮,送院過程中,警方需調派人員看守。

至於被捕人士指會見律師受阻,江永祥表示,每名被捕人士均獲發覊留人士通知書,其內全面解釋被捕人士聘請律師、飲食、求醫等權利,而主管人員也會逐一詢問他們是否需聘請律師。

他表示,當晚一些義務律師,即並非被捕人士主動聘請的律師聯絡新屋嶺扣留中心,指受委託要求接見某些被捕人士,警方向他們說明安排。最後,部分律師到扣留中心會見被捕人士。

由於涉及被捕人士的個人私隱資料,警方希望會見盡量以單對單方式進行。鑑於被捕人數眾多,會見房間數目有限,最終部分被捕人士和律師不介意以小組方式會見。

他強調,此安排經警方事先詢問,在被捕人士並不介意下進行,並不存在警方故意留難被捕人士,或不准許他們會見律師的情況。

江永祥指,若被捕人士指明要聘請律師,警方必定會等待律師到場,才展開錄取警誡口供等重要法律程序。

此外,網絡上流傳圖片,聲稱警察公共關係科人員以WhatsApp向市民發短訊,詢問他們有否和其他人參與任何示威活動。江永祥澄清,此信息並非來自警察公共關係科。

责任编辑: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