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到超市入貨時,如果發現手上的食物就快過「最佳食用日期」,相信好多人都會立即換過第二件,但90後港大學生韓駿謙(Terence)卻人棄我取,兩年前在工廈開店,以超值價出售剛「過期」的包裝食品,今年5月已開到第三間分店,化身成拯救過期食品的問題解決者。
不少人都會視包裝食物上的日期標籤為「死線」,過期即判死刑,不可以再食用,原來當中存在美麗的誤會。
Terence解釋,香港有兩類日期標籤,分別為「此日期前食用(Use by)」和「最佳食用日期(Best before)」,前者代表食物過期後不再安全食用,香港法例禁止出售已過「此日期前食用」的產品。後者則代表此日期後產品不保證有最佳品質,但仍然安全食用,法律亦容許出售這類已過期產品。
大約兩年前,Terence與幾位同學參加一個社創比賽,參觀了多間NGO(非政府組織),發現原來香港每年丟棄1.5億件到期產品,於是他們參考了英國、丹麥、德國的例子,萌生在香港開設亞洲第一間專門售賣已過或將過「最佳食用日期」產品的「綠惜超級市場(GreenPrice)」。
不過,創業過程並不順利,第一個遇到的問題就是沒有供應商願意供貨,「因為一開始很多供應商都沒有這個概念,原來過了「最佳食用日期」的東西是可以賣出去」Terence說,大家都覺得一班後生仔,不知到拿了貨後會做甚麼,甚至有人說:「哇!係咪癲架?」,幸好在大學的教授介紹下,取得一批茶葉,在一個市集小試牛刀。
結果,第一次擺檔是蝕錢離場,卻換來不錯的回響。他們繼續敲門尋找供應商,經過失敗和重覆,終於找到一批較穩定的供應商;同時,他們花了2,000至3000元,在工廈租用了一個很少的位置,擺放了一張枱子,GreenPrice第一間門店正式開業。
Terence坦言,開業初期聽過不少客人的批評,因為一般人對「最佳食用日期」沒有很好的概念,認為他們是賣次貨,在侮辱客人,對此嗤之以鼻。甚至有家長對小朋友說:「不要學他們做一些不好的社企,不好的生意。」為了提供客人信心,門店會提供試食,讓客人自行判斷產品品質,再決定購買與否。
由於創業成本低,大約半年時間公司便達到收支平衡,更先後在葵芳和灣仔開設分店,每季大約售出72,000件過期產品。Terence稱,相比起香港每年丟棄量來說,他們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現時目標是增加分店,希望讓更多供應商和消費者認識其理念,拯救更多過期食品。
究竟過了「最佳食用日期」的食物有沒有變壞的「終極死線」?Terence表示,需要視乎產品的種類而定,例如薯片、、餅乾等產品,過了「最佳食用日期」一段時間,口感可能不太脆,但仍然可以食用,蜜糖更可擺放一段極長時間也不會變質。但一般而言,公司不會售賣超過「最佳食用日期」三個月的產品,考慮到BB的免疫力和體質,也不會出售嬰兒產品。
公司在產品定價也下了不少苦功,因為市場沒有參考指標,所以他們設計了一個系統,透過市場售價、入貨量、距離最佳食用日期的剩餘時間、過往同類產品銷售表現等,來決定過期產品的零售價。
「我們Founders都覺得,即使最後這盤生意未必賺到錢,也不太重要,因為過程中,第一我們學到東西,第二是這盤生意能夠幫助社會減少食物浪費。」供應商有渠道清理過期產品、消費者享受到很平的價錢,加上社會,是三贏的局面。
「賺錢的過程,就是創造價值的過程,當你可以幫社會解決到一個問題,帶到一個價值給大家,錢就會慢慢來。所以我覺得大家創業時,可以多想想社會或者身邊有甚麼困難,而又可以處理。」Terence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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