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醫院新臨床大樓啟用,本來係香港醫療基建發展嘅重要工程,但近日多部升降機接連出現問題,令社會對工程質量同監管制度產生疑問。據報道,新臨床大樓28部升降機入面,只有4部情況比較理想,其餘24部都有較多運作唔暢順或者穩定性問題,包括電路板及平層感測器損壞、電線接駁唔妥、安裝手工欠佳,以及停低位置同樓層有偏差、未能正常開門等。建築署已要求承建商及分判商進行維修,並暫停有關承建商參與工務工程投標資格。
今次事件引起關注,唔單止因為「升降機壞咗」,更重要係涉及一項耗資94.5億元嘅醫院重建工程。醫院唔係普通商業樓宇,升降機亦唔係一般配套,而係病人、醫護人員、救護服務同後勤運輸不可或缺嘅設施。對於輪椅人士、臥床病人,甚至需要緊急治療嘅患者嚟講,升降機能否穩定運作,直接影響醫療服務效率。因此,事件值得由個別承建商責任之外,進一步檢視整套公共工程管理制度。
首先令人疑問嘅係,既然升降機出現咁多問題,點解喺正式啟用前嘅測試同驗收程序入面未能充分發現?政府去年7月已向28部升降機發出准用證,機電工程署亦曾檢視測試報告、進行現場巡查及檢測。政府解釋,升降機取得准用證後,喺保養期及試行期間仍然可能出現需要維修嘅問題,當局亦會檢視今次情況,改善監督工作。
不過,如果只係一兩部升降機偶然故障,可以理解為設備投入使用後嘅正常情況;但28部入面有24部被指存在較多運作或者穩定性問題,就值得認真檢討。特別係電線接駁、安裝手工等基本施工問題,如果連呢類問題都要喺啟用後先陸續發現,現行驗收制度係咪足夠嚴謹,確實值得社會關注。
其次,事件反映公共工程管理唔應該只係追求「準時完工」,更加要重視工程完成後嘅長期質量。香港未來仲會有大量醫院、房屋、交通同其他大型基建項目,承建商嘅技術能力、施工質量同安全紀錄,都應該成為政府評估嘅重要因素。
今次涉及嘅承建商過往亦曾經出現工程問題,發展局目前正考慮因應相關事故及今次瑪麗醫院事件,進一步延長暫停投標資格、降級甚至除名。負責升降機工程嘅分判商亦已被暫停相關類別投標資格。政府採取嚴格措施係有必要嘅,但更加重要係建立一套長期有效嘅承建商評核制度,避免問題只係發生後先追究。
公共工程監管應該做到「事前預防、事中監察、事後問責」。招標時,唔應該只比較價錢同技術方案,亦要充分考慮承建商過往工程嘅質量、安全、延誤同維修紀錄。對於曾經多次出現嚴重問題嘅公司,應該透過跨工程、跨部門嘅紀錄,影響佢日後參與公共工程嘅資格。
而喺施工同驗收方面,亦應該更加重視實際運作表現。以升降機為例,除咗基本安全檢查,亦應該加強長時間運作、滿載測試、樓層定位、門機運作同故障應變等測試。公共設施尤其醫院,唔可以淨係做到「當刻安全」,更加要確保投入使用後能夠穩定可靠。
今次升降機問題亦影響瑪麗醫院臨床服務遷入安排,當局預計完成維修及測試後,先正式啟用相關臨床服務。呢種「寧願遲,都唔可以帶住問題啟用」嘅原則係正確嘅。醫院工程最重要唔係趕時間,而係安全同可靠。如果為咗追求進度而降低驗收要求,最終代價可能更加大。
另一方面,政府亦應該提高工程資訊透明度。當然,工程索償、維修及合約程序進行期間,未必適合公開所有技術細節,但喺唔影響有關程序嘅情況下,政府應該適時交代問題成因、維修進度同最終驗收結果,令市民知道問題有冇真正解決。
瑪麗醫院事件值得政府引以為鑑。香港要推動城市發展,需要大量公共基建,但「快」唔可以凌駕於「好」同「安全」之上。一項工程如果表面上如期完成,但啟用後卻不斷維修,唔單止浪費公帑,亦會削弱市民對公共工程嘅信心。
因此,今次事件唔應該只係追問「邊個要受罰」,更加應該追問「點解問題可以去到啟用階段先大量浮現」。政府一方面要對失職或者屢次出現問題嘅承建商嚴肅追責,另一方面亦要檢討招標、施工、測試、驗收同保養制度。只有由「出事後追責」進一步轉向「事前識別風險、主動防止問題」,先可以確保香港未來大型基建真正做到有效率、有質量、有安全保障,亦令市民對公共工程更加有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