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詠誼表示,法例規定每架測試自動車須購買有效的第三者風險保險,並安裝電子數據紀錄儀,有需要時須提供數據。為方便道路使用者識別,測試車輛車身須貼上運輸署發出的自動車標誌,以及新設的無人駕駛測試標示。
謝詠誼指,項目經歷不同階段的安全驗證,包括車速逐步提升、車輛數量由小範圍擴展至多車同時運行。測試車種亦推動走向多元化,除機場的小型車外,正推動小巴及其他大型車輛的測試申請。路線複雜性亦逐步增加,由單線行程擴展至含大型迴旋處、多線行車等場景。
除了機場島,謝詠誼表示,至今已發出8個先導牌照,在港九新界多個地點進行測試無人車技術,情況大致順暢,累計行車里數超過24萬公里。所有測試車輛均達到國家或國際標準第四級高度自動駕駛水平,顯示香港穩健發展自動車。
謝詠誼指,機場島項目的成效更顯著,先後實現四大技術躍進,包括4輛自動車同運行、指定人員載客、路段擴展及車速提升。早前測試期間,車上設有後備操作員,同時已建立遙距控制中心,配備後備操作員,同步監察自動車測試表現,收集無人化駕駛數據。運輸署每月要求營運商提交測試報告,亦會派專業團隊實地檢視車輛表現及遙距控制中心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