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拿房票選房就像在超市購物一樣方便!18日,在深圳市軌道交通27號線土地整備專案——南山區西麗福光樓房票交接儀式上,被搬遷單位深圳市福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獲價值4055萬元房票。
這是深圳核發的首張房票,是深圳積極踐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著力穩定房地產市場,高質量推進城市更新的重要舉措,標誌著深圳在創新多元化安置模式上邁出了重要一步。
“以前是政府建好安置房,我們被動等待3年後回遷。現在是拿著房票,自己選地段、選戶型、選開發商,選擇權完全在自己手裏,選房就像在超市購物一樣方便!”在南山區西麗街道辦事處,剛拿到房票的深圳市福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謝旭洪激動地說,房票安置模式打破了傳統安置的“地域限制”“房源限制”“週期限制”,被搬遷人無需苦等安置房建成,可從不同區域、不同類別的房源中,自主挑選心儀的商品房,極大縮短安置週期,提升居住品質。
“房票持有人使用房票購買商品住房,不受本市限購政策限制。”市住房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深圳市積極探索多元化安置。今年3月,深圳發佈《關於規範城市更新實施工作的若干意見》,其中就提到建立房票制度,探索城市更新專案補償安置多元化路徑。現階段,主要由各區選取深圳市域內政府主導實施專案先行試點,後續將結合試點成效進一步完善政策體系並逐步推廣。
房票安置是現有產權調換、貨幣補償外的一種搬遷補償方式。被搬遷人可結合自身需要,靈活選擇房票安置、產權調換或貨幣補償中的一種、兩種或三種進行搬遷補償。房票票面金額包括基礎金額和獎勵金額,使用房票購房能享受政府專項獎勵。各區設立房票資金監管帳戶,做好資金保障和監管。
房票持有人可在已預售並接受使用房票的房源中自主選擇房源(包括住宅、商業、辦公、商務公寓),並可按規定享受稅收減免。房票使用期限自房票核發之日起計算,有效期24個月。房票可多次使用,逾期未使用或逾期房票金額有結餘的,房票持有人可申請兌換為現金。房票可在使用期限內在同一專案被搬遷人間、被搬遷人與其近親屬間轉讓,已轉讓房票不得二次轉讓。房票實行電子票據實名制管理,由市住房建設局建立房票管理系統,將房票核發、資金監管、轉讓、使用、結算等納入房票管理系統管理。
市住建部門將以此次試點為契機,持續優化房票安置政策體系,不斷激發各方參與積極性,讓房票安置真正成為惠民生、促發展的強勁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