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連城集團合夥人 馮南山 Paxson
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早前宣布今年7月起分階段實施的《主板上市規則》修訂,適用於今年1月1日起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的企業管治報告及年報,使得董事培訓不再是可有可無的年度活動,而是成為與上市地位掛鈎的合規要件。企業管治的棋局中,新規則將董事專業能力與透明問責推至核心,顯示了香港正以國際化標準重塑資本市場的信任基石。
新規落實強制性持續專業發展(CPD)框架,要求所有董事在每個財政年度必須完成涵蓋五大核心主題的培訓,包括董事會及董事職責、《上市規則》及香港法律合規、企業管治和ESG事項、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行業及業務最新發展,並披露參與培訓的形式(例如內部培訓、外部培訓、自修)、主題(尤其是說明培訓是由專業機構或內部提供)、時數及培訓機構。
首次擔任董事者面臨更嚴格要求
初任董事(即之前沒有擔任聯交所上市發行人董事的經驗以及在獲委任前的三年內未有擔任聯交所上市的發行人董事的人士),須在獲委任後18個月內完成24小時的深入培訓,即使已在其他交易所累積經驗,亦須完成12小時的培訓。聯交所同步更新指引,明確接受面授培訓、網絡研討會及由業界組織或專業機構等認可機構提供的研討會時數。
為更全面展示董事會的治理成效,新規定要求以「董事會技能表 」形式體現各董事的技能。並且,要求至少每兩年進行一次正式的董事會成效評估,並全面披露評估方法、結果和改進措施。
筆者建議企業引入第三方獨立評估,避免內部自評導致的缺乏橫向對照、難揭示董事不同維度的落差和內部視角局限。
此外,新規定要求風險管理及內控部分需加強披露,如範圍、所發現漏洞或弱項、改善措施的執行情況等;無獨立主席者須設首席獨董;獨立非執董任期設9年上限;性別多元化及股息政策等亦須披露。
新規旨在加強投資者信心,確保上市公司維持高水準的管治標準。為順利完成董事培訓必要程序,企業可委託專業機構協助,確保在符合合規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利用變革提升整體管治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