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在加快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進程中,深圳法院積極探索跨境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改革,建設“一站式”“多元化”的跨境法律服務平臺,不斷完善域外法查明與適用制度體系,深入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高效化解國際商事糾紛。
構建“一站式”跨境商事糾紛解決機制
今年3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與福田區政府牽頭設立的“深圳市涉外涉港澳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紛中心”正式揭牌,該中心與香港和解中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調解會、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等9家知名域外調解機構建立了溝通聯絡機制。
中心可做到從受理訴求、糾紛分類、糾紛處理到諮詢、評估、立案、保全、公證、線上司法確認等“全鏈條”服務,可實現矛盾糾紛“一站式”處理,“一攬子”解決。
深圳還借鑒香港特區及新加坡等國家和地區的做法,積極推行調解前置、中立協力廠商評估、防範與懲戒虛假調解等機制,拓寬跨境商事糾紛解決路徑,為國際、區際商事主體提供更加專業化的服務。
完善域外法查明與適用制度體系
在處理商事爭議過程中,為滿足域內外當事人解決糾紛的多元化需求,提升跨境投資信心,推動深圳對外經濟合作,深圳法院在司法實踐中不斷完善域外法查明與適用制度體系。
深圳法院建立前海“一帶一路”法律公共服務平臺,收集沿線31個國家和地區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案例供域內外當事人免費查詢,並提供上千名專家的線上諮詢服務。
考慮到不少在中國內地註冊的港資、澳資企業對於選擇適用域外法律規則的需求,前海法院在個案中先行探索,允許在前海合作區註冊的港資、澳資、台資及外商投資企業協議選擇域外法或國際規則、國際慣例解決合同糾紛。
與此同時,深圳市兩級法院通過制定一系列工作指引,為域外法查明工作提供了具體標準和明確指引。資料顯示,2015年至2023年8月底,深圳兩級法院適用域外法審理案件共233件,其中適用香港法審理案件共151件。
深圳還支持香港法律專家協助查明,鼓勵來自香港地區的陪審員、調解員輔助法律查明,使其充分發揮熟悉香港法律規定、行業規則、社情文化的優勢,為法官準確查找、理解、適用案涉香港法提供輔助。截至2023年8月底,香港地區陪審員參與辦理案件920件,香港地區調解員成功調解661件。
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
去年8月,前海法院在一件涉港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首次適用香港法律進行司法確認。前海法院委派香港地區特邀調解員徐晶線上組織當事人進行調解,委託香港執業大律師梁美芬博士適用香港法律進行中立協力廠商評估,並由前海法院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聽證。該案融合適用了域外法查明與適用機制和香港調解員調解、中立協力廠商評估等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是中國內地與香港法律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不斷深化的生動體現。
為促進灣區法律服務的融合發展,深圳法院推動支持首批粵港澳大灣區律師來深執業。目前福田法院已受理並開庭審理了首宗取得大灣區律師執業證的香港特區律師代理的案件。前海法院制定了指引檔,規範和便利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粵港澳大灣區)的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前海法院代理案件。
據悉,全市法院在聘請17名外籍和港澳臺地區特邀調解員的基礎上,前海法院於今年增聘33名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的港澳特區律師作為特邀調解員。截至2023年8月,港澳臺地區及外籍調解員已成功參與調解跨境商事糾紛696件。
深圳法院將持續推進跨境商事規則“軟聯通”,讓商事糾紛化解更暢通,以高品質司法打造更優法治化營商環境。